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为全面依法治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积极建言献策,日前,中共福建省委政法委员会、中共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法学会联合印发《关于征集第五届东南法治论坛论文的通知》,面向全国法学法律界的专家、学者和法律实务工作者征集论文。主要内容如下:

一、论坛主题和分论题

(一)主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水平法治护航新福建建设。

(二)分论题:

1.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海洋经济发展保障,破产制度功能发挥,金融法治保障,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公平诚信市场竞争环境构建,海关监管模式改革等)

2.涉外涉港澳台法治研究(围绕海外利益保护,跨境民商事审判,跨境违法犯罪惩处,跨境跨区域法律规则衔接、法律服务模式创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完善域外法查明机制,深化执法司法国际合作,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法治保障等)

3.人工智能法律问题研究(围绕人工智能发展法律挑战与应对、规制与治理策略、立法路径与制度框架,数据与个人信息保护,数据跨境流动,人工智能与数字社会治理,平台侵权责任,人工智能司法应用与保障,人工智能法治人才培养等)

4.平安建设法治化水平提升(围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信访工作法治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特殊人群教育管理,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基层政法委员履职制度机制,《福建省平安建设工作条例》制订等)

二、主办和承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

中共福建省委政法委员会

中共福建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法学会

(二)承办单位

平潭综合实验区政法工作领导小组

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三、举办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5年11月上旬

(二)地点:福建平潭

四、征文要求

(一)紧扣主题。围绕论坛主题,紧扣4个分论题所聚焦的重点问题,自拟论文题目。凡偏离论坛主题和分论题的论文一律不采用。

(二)方向正确。论文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应用价值。

(三)坚持原创。论文作者具有独立著作权,不得涉密、抄袭,不得以任何AI工具写作,论文查重率不超过20%;已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的文章,不再采用。

(四)篇幅适当。每篇论文总字数不超过12000字,其中正文篇幅控制在6000至10000字,注释不超过2000字。

(五)体例统一:

1.在论文首页左上角标注“第五届东南法治论坛征文”字样,并注明所属分论题。

2.在论文标题之后、正文之前,注明作者的姓名(署名最后一字右上角以*号作注释号,第二作者用以**号作注释号,第三作者以***号作注释号),并在首页脚注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等)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电子邮箱、通讯地址、邮编等)。除以课题组形式外,共同作者不超过三人。

3.采用Word文本,严格按照《中国法学》期刊的论文格式和注释体例,正文之前加列不超过300字的“内容摘要”和3至6个的“关键词”;文章题目采用宋体二号加粗,正文采用宋体小四号,注释采用宋体五号;各级标题采用“一、”“(一)”“1.”“(1)”,其中“一、(一)”标题分别采用黑体小四号、楷体小四号加粗;注释一律采用脚注,全文连续注码,注码样式为①②③等,注释具体要求详见网站http://clsjp.chinalaw.org.cn/portal/list/index/id/1318.html(《中文注释体例(简化版)》和《外文引注规范简化版》)。

4.电子邮件标题统一为:东南法治论坛+作者+单位+标题。

(六)投稿方式:

省外作者的论文直接向福建省法学会投稿,省内作者的论文按照征文通知的要求投稿。以上论文作者单位以第一作者单位为准。

(七)截止时间。论文征集至2025年7月 20日截止,以收到电子邮件日期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五、论文评选和交流研讨

论坛主办方将对论文开展评选,向获奖论文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并邀请部分获奖论文作者参会交流。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方;联系电话:0591—85022685;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39号屏东大厦4楼,福建省法学会研究部(邮编:350003);论坛邮箱:dnfzlt2021@163.com。

责编:赵淑琳

审核:方琮 高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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