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安市财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金强涉嫌受贿一案,由吉安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吉安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新干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新干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金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新干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金强利用担任吉安市财政局副局长、局长、调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 源 | 吉安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