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清津造船厂驱逐舰下水翻船事故的损失有多大,要看它处理的官员级别有多大与征罚力度有多重,两者是成正比的。

  • 5月22日,传唤清津造船厂厂长洪吉浩。

  • 5月24日,拘留“对事故负有责任”的清津造船厂总工程师姜正哲、船体总装车间主任韩京学、行政副厂长金勇鹤。

  • 5月25日,传唤和拘留“对重大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的军需工业部副部长李亨先(리형선)。

军需工业部副部长李亨先是5位事故责任人最后一位公开官宣确认的,朝中社为此还特发了电讯文稿:

朝中社平壤5月26日电

在专家团队的技术指导下,驱逐舰下水事故现场正在按照日程计划积极开展全面修复舰船平衡性的工作。

驱逐舰下水事故调查组25日向党中央军事委员会汇报了当天的工作情况。

司法机关根据事故调查组查证的资料,传唤和拘留了对重大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的党中央委员会军需工业部副部长李亨先。(完)

这份电讯文稿字数不多篇幅不长,但信息量较大:

第一、军需工业部副部长李亨先的仕途之路戛然而止,并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判徒刑或被判死刑。

第二、驱逐舰下水翻船事故的善后处理,平衡扶正工作进展缓慢,难度较大。

第三、损失惨重。驱逐舰下水翻船的损失有多大,朝鲜官方虽未公布具体损失状况,但驱逐舰侧翻说明海水已浸入船体内部,尤其是船体内部昂贵的电子电器设备被海水浸泡,必是报废无疑。即便是平衡扶正,总造价5亿美元驱逐舰去损后的残值还能有多少?恐怕远远低于折半。

李亨先作为朝鲜劳动党中央军需工业部副部长,直接分管舰船制造等国防工业领域,对此次事故负有最高管理责任。调查组认定涉嫌三宗罪:
一、失误。技术决策失误,在舰体稳性计算、材料选用等关键环节未严格把关,导致设计缺陷未被修正。

二、失察。质量监管缺位,未能有效监督清津造船厂的生产流程,缺乏风险预警机制。

三、失职。资源调配混乱,项目关键阶段未能协调各部门保障施工条件,加剧了事故后果。

作为中央级政府主管官员,李亨先不可能深入清津造船厂一线,越俎代庖做具体工作,只能是听汇报、做决策,参与决策层拍板定夺,是业务决策层的最主要官员。李亨先是行政官员,不是业务技术专家,原先是军方大将出身。

此前朝鲜类似事故多由基层担责,此次直接问责至副部长级官员,凸显朝鲜试图通过"自上而下"整顿军工体系,扭转"重进度、轻质量"的倾向。

问题是作为不懂技术的行政主管领导,谁坐在李亨先这个副部长位置都得受牵连出事。况且,侧滑下水方式对于清津造船厂并不陌生,以前也有过,但用在5000吨驱逐舰下水方式是第一次,也是首次生产5000吨驱逐舰,又提倡献红心、赶进度,力争400天完成任务,李亨先敢落后不向前推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