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城区人民政府预征收
公告
陵城政征拟字〔2025〕1号
为进一步提升城区功能品质,改善基础设施配套及交通环境,维护被征收单位和个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陵城区政府周边片区房屋预征收公告如下:
一、预征收房屋范围
东至威灵街、西至规划青年街、南至陵州路、北至唐城路范围内下列房屋:
1、规划将灵路与商业街交叉口房屋;
2、规划文庙后路东延与商业街交叉口东侧房屋;
3、规划威灵西街与唐城路交叉口南侧房屋;
4、规划阑望路与商业街交叉口东、西两侧房屋;
5、区政府东侧至府东街西侧房屋;
6、区政府西侧至规划青年街东侧房屋。
注:规划保留建筑除外。
二、预征收房屋用途:旧城区改建。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区政府将于近日组织区住建、自然资源、财政、综合执法、临齐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人员和评估单位对房屋的权属、用途、面积、取得土地的方式、附属设施等相关情况进行调查登记,调查结果将与各被征收单位和房屋产权人现场核定确认。
四、在调查登记过程中,被征收单位或个人应当提供《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者产权没有争议的单位证明等,现场调查登记结果将作为征收补偿的依据,希望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通知,并予以配合。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安、民政、自然资源、行政审批、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等部门暂停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暂停时间一年,自公告之日起至第二年对应月的前一日止。
六、本拟征收公告公布之日起,被征收单位或房屋产权人在预征收范围内扩建、改建、抢建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变更地上建筑物及构筑物用途、性质的,抢栽、抢种的树木等一律视为非法,不予补偿和安置。
特此公告。
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9日
本文同步推送至:网易新闻、腾讯新闻等客户端。
本站专注德州大城小事、为民办事。(联系本站可添加主编微信号:1292906698)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