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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务院《白皮书》总结对蒋军援称:
自从对日战争胜利以来,对于美国给予中国政府军事援助的任何估价,必须考虑到以下事实,即美国三种最重要形式的援助是不能以美元来估价的,那就是:中国战场美军总部在计划重新部署中国陆军和遣返日军上所给予的援助;驻华北美军陆战队在占领关键地区和为政府控制主要交通线上所给予的援助以及美军顾问团所给予的援助。
除了这些形式的援助之外,美国政府自对日战争胜利日以来,已批准给予中国政府以总额约达10亿美元的赠与及贷款形式的军事援助。在此同一时期内,另外还批准了10亿美元的经济援助。自然,经济援助不可避免地是有间接的军事价值的。
马歇尔在国会参众两院外委会就《1948年援华法》发表声明中更详细地综述了在此以前已经给予的军事援助。除此之外,他还谈到战后国民党政府在美国帮助下接收了约123.5万日军和78万伪军的武器装备。
总的说来,在可以估价的援助方面,美国的数字是比较保守的。特别是不少物资是作为“剩余物资”以几乎相当原价的十分之一的价格出售的。据《白皮书》统计,美国战时与战后援助国民党政府(军事、经济都包括在内)的总数为45亿多美元;而据中国共产党统计的数字是59亿多美元。
为使今天的读者有个概念,根据美国《统计摘要》的计算,1945年1美元的购买力大约相当于2023年的90.75美元。
1、“顾问团”的任务
《援华法》中的1.25亿美元“特别赠款”通过后不久,国民党政府驻美公使谭少华即向美方表示,“中国政府计划将此款全部用于军事开支”,并且暗示说,为了“外交的原因”,美国国务院也许可以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是美国政府决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是要对其使用进行严格监督。
1948年6月2日,杜鲁门对这笔款项的使用程序向国务院发出三项指示:
(1)国务院得随时要求中国政府对其购买的物资报账并提供单据;(2)国务院应核对中方提出的账单,确认其要求的款数不超过单据上的数字时,再批准财政部付款;(3)国务院要求中国政府每月作出报告,尽可能详细地说明这笔款项的用途。
这些条件于6月底通知国民党政府,后者表示接受。
随后,杜鲁门又于7月28日批准美国政府各有关部门将其所储备的物资直接转让给国民党,但也要向国务院报账。到1949年4月1日,这笔款项全部支付完,绝大部分为国民党购买军火及军用物资。另外一项重要的军事援助是美国驻华军事顾问团。
起初,为维持表面上美国不介入内战之原则,美国政府对顾问团的活动范围作了某些限制,主要是“顾问”意见仅在最高层提供,协助训练工作限于军事院校和国防部总部的人员,避免施于直接作战部队。
1947年6月初,美国国务院发出指示,要求各顾问团总结前一段工作,对今后所需人力和物资作出详细估算,并就如果取消目前的限制,还可以做哪些工作提出意见。这正是美国刚宣布取消军火“禁运”之后,开始酝酿援蒋升级之时。
于是当时的陆军顾问团长卢卡斯一再写报告,力主取消限制,放手援蒋。他的报告称,到那时为止,“顾问团已助蒋彻底改造了国防部,改组了陆军各主要部门,并为建立大规模、持久地训练军官的学校打下了基础”。但是这还不足以阻止“这个政权正在走向崩溃的趋势”,最需要的是允许顾问团直接参加训练作战部队的工作,并把“顾问'”和监督工作逐级向下延伸。
他还提出援蒋守东北的紧急措施,并建议在台湾先成立训练中心。
从6月到10月,美国国务院还处于犹豫不决阶段,但是卢卡斯已经先斩后奏。他向蒋谈了他的计划,在台湾建立起了训练中心,并且已选定“青年军”第207师作为在台湾训练的部队,只是向国务院保证一定注意尽量避免张扬。此时顾问团的人数已达1236人,远远超过原来750人的限额。10月间,魏德迈也提出意见,主张立即取消限制,他说美国间接帮助国民党打共产党早已在进行,美国人只要不到作战地区去即可,11月,马歇尔决定派陆军少将巴大维接替卢卡斯为陆军顾问团长,并批准他“非正式地私下”向“委员长”提供关于改组军队和后勤供应工作等方面的意见,而不要接受对战略计划和作战的责任。
但是,后一条很快就被冲破,实际上后来巴大维完全直接参与了具体的作战计划的讨论。
1948年初,美国驻华使馆与军事顾问团联合提出进一步援蒋的建议,认为情况紧急,不容考虑长期政策,提出成立一个各兵种联合的高级“美国规划组”,为蒋军司令部出谋划策。
2、“联合顾问团”如何深度介入国共内战?
9月17日,原驻华各顾问团奉命正式合并为“驻华美国联合军事顾问团”(以下简称“联合顾问团”或“顾问团”),下设陆、海、空军组,外加联合后勤组和联合参谋部,巴大维任团长兼陆军组长,各兵种的组长都兼任副团长。这一“顾问团”仍沿用过去已在实行而尚未正式签字的协议草案,只不过在个别词句上略加修改。
美国认为毋须与国民党重新协商,于10月28日通知蒋介石,10月1日开始正式工作。它的任务包括“全盘指导中国一切武装部队”,“监督各种人事、谍报、训练与后勤活动”。
“顾问团”的活动(包括“联合顾问团”成立之前和之后)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监督美援军用物资的使用
尽管美国对《援华法》中1.25亿美元购买军事物资规定了严格的报账制度,但是对于国民党如何使用这些物资,仍然不放心。还是那个老矛盾:美国要在中国内战中卷入多深?一方面,美方对国民党极不信任,认为要确保美援物资用于“正途”(即打解放军),就得“一直跟踪这些物资到战斗现场”。马歇尔还说,在监督军火运输中美国人看得住卡车,看不住吉普,美方人员一不留神,吉普车就可以驶入岔道。另一方面,美国顾问团人员奉命不得进入军事行动地区,否则将冒与解放军直接冲突的危险。
陆军参谋长布莱德雷说:“监督越多,这笔钱使用就越得当;但是这样的监督又是不切实际和不适宜的。”
最后决定还是坚持杜鲁门发出的关于监督购买军火的三项条件,而对于军火运输则要求美军顾问团尽量加以监督,但不必到交货现场核对。至于监督到什么程度,故意不给巴大维以明确指示,着其相机行事。
(2)向蒋介石提供关于作战的意见
自1948年初以来,巴大维不仅个人单独向蒋提供意见,而且还偕随员经常参加研究作战的会议。特别是在1948年9月济南解放以后,他应蒋之请,参加在国防部设计室举行的每周军事会议,直接参与讨论作战方案。此外,他还曾同美国驻华陆军武官一道,于6月间飞越开封东南地区的战场,低空盘旋视察。
根据巴大维的报告,他曾向蒋介石提过以下建议:
1948年3月初,劝蒋利用解放军主力暂时撤离长春和沈阳附近之机,全部撤出东北。蒋不同意。后来根据巴的折中建议将吉林守军撤入沈阳。
在蒋决定不撤出东北之后,建议蒋早日发动攻势以打开沈阳与锦州间的铁路交通。蒋表示接受,并下达了指示,定出计划于5月开始这一行动。巴一再催其执行,终未果。
在守济南的问题上,建议蒋从徐州向北和从济南向南夹击解放军,未被接受,后又建议蒋迅速撤出济南,也未成,直至济南解放。
10月间,建议国民党在沈阳的军队向西突围,后又建议国民党在锦西-葫芦岛地区的11个师立即从海上撤退向南至华北,以免为解放军所包围。
最后一项建议是在11月25日提出的:坚决撤出徐州,并以该地军队全面向南进攻解放军后方。这次国民党照办了,但进攻部队为解放军歼灭。
此外,他还一再建议国民党军队在撤退一地时尽量破坏军事设施和销毁武器弹药,以免落入共产党之手。对于国民党军队未能做到这一点,并对他的质问“支吾其辞”,巴甚为不满。
(3)为国民党训练军队
据《白皮书》称,美国陆军顾问团在中国内战中给国民党“最直接的协助,就是参加训练中心的那些活动”。当然这种训练不仅是陆军,海军、空军也是如此。
1946年马歇尔调停期间,陆军顾问团的任务主要是对国民党陆军部的组织工作进行“指导”,并协助其兴办军事学校。1947年秋,美国国务院正式同意取消美国顾问不得参加国民党军队训练中心的限制。
到1947年12月,已经在中国各战略要地建立起了二十多个新兵训练中心,成为经常性的兵源。到1948年底、1949年初,美国为国民党在台湾训练中心训练了4个师,在广州训练了1个师,在南京、广州、汉口等训练中心训练了成千的军官和从前线轮换的士兵。
该顾问团还协助国民党陆军总部进行组织建设,建立陆军学校制度,建立训练中心制度,并对成都、汉口、台湾、南京、广州的学校和军官训练班“作了决定性的改进”。
此外,顾问团于1948年5月间还曾向国民党建议抽调尚未卷入战斗的各师在长江以南建立38个师的战略后备军,但是未及行动,就“被迅速发展的军事形势打破了”。
海军顾问团是根据1946年7月美国国会通过的第“512号公法”派往中国的。其最初的任务是接替美国海军陆战队,帮助国民党训练美国“移交”的船舰的海员,并对管理和维修这些船舰提供技术咨询。
《1948年援华法》通过后,马歇尔特准海军顾问团直接对国民党军舰上的人员进行训练,并对军舰的操作给予指导,理由是中共没有海军,不会冒直接作战的危险。
据该顾问团自己的报告,它在中国的“成就”是:
帮助国民党建立了海军,向各级人员灌输现代化海军思想,改组海军部,建立基本作战制度,制定作战舰队和舰队军官训练计划;建立一个现代化的海军医务机构;帮助建立正规人事制度;建立海军训练中心,训练了300余名军官,3000余名士兵。总之,在美国的帮助下,国民党的海军“达到了没有这种帮助就不能达到的作战水平”。
美国帮助国民党建立空军始于抗日战争后期,当时成立了“第十四航空队”,后来又在该队中成立了一支“中美混合分队”。抗战末期,美国制定了为国民党政府建立八又三分之一大队空军的计划,飞机总数达936架,绝大部分在战后移交。抗日战争结束后不久,中美混合分队亦告结束,那里的美国航空人员即被分配到中国空军的13个分队中。
所以在美国正式批准设立空军顾问组之前,早已有空军顾问小组在工作。尽管在1946年8月之后,直接作战的战斗机队的美国人员奉马歇尔之命撤出,但在整个解放战争期间,美国空军顾问组对国民党空军的训练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后勤、发展组织与装备计划以及建立作战手续等都给予“指导”。
该顾问组在北平、成都、汉口等国民党的空军基地都设立了工作队,并向杭州航空学校和上海空军技术服务处等单位派遣了人员。
此外,“联合顾问团”的“后勤组”对处理美援物资,后勤学校的训练,以及医务、财政、兵工、通讯、运输、工程等后勤部门的工作都给予了“指导”。
3、“联合顾问团”任务的失败
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到,不论是“联合顾问团”正式成立之前还是之后,美国军事人员都通过各种渠道深深卷入中国内战,并为加强国民党军队的作战能力殚思竭力。但是国民党的陆、海、空军都未能实现美国的意图。
在海军方面,美方原指望它所训练的海军能完成一些从旁打击解放军的任务,诸如截断山东解放军海上帆船供应线,在渤海湾战斗中进行炮火轰击,给在葫芦岛地区的国民党部队以“有力支援”等。但是根据该顾问组的报告,“中国海军并未能满意地完成本可有巨大贡献的任务”,到1948年底及1949年头几个月时,“中国海军人员的士气如此低落,战斗意志如此缺乏,以致海军总司令部不敢给予海军舰艇以作战自由,因为害怕他们会逃到共产党方面去”。
对空军,美国顾问团也不满意。他们认为这支空军“从来没有达到令人满意的作战水平”,因为它对解放区和解放军的轰炸和扫射常在“不可能准确炸中军事目标的高空进行”,“对被围守军与部队投掷的供应品也是在高空进行的,以致相当大量投下的供应品都落到了围攻的共产党军队手中”。
美国人原认为,共产党没有空军,国民党的空军“在毫无抗拒的情况下,如能适当地加以利用,本来会对陆上作战予以宝贵协助”,但是和其他兵种一样,空军也无斗志,“中国空军对杀死没有空军的中国共产党军队一事,表示深刻的厌恶”,而在抗日战争时期“当他们信仰一种事业时,曾有优异表现”。
美国陆军顾问组则指责国民党军队政令不行,高官无能,各种政治的和人事的考虑影响军事决定,以及各级军官有职无权,等等,使美国的意志无法推行。事实上,美国顾问有的已经深入到师一级的指挥部,但是他们认为,至少要派到团级,进行间接控制,才能取得“有效的顾问结果”。
而这是美国人力所不能及的。美国在1948年秋成立“联合顾问团”原意是再加一把劲挽救国民党政权。用布莱德雷的话说,国民党需要美国“加以鞭策,并注入精神”。
但是发现顾问团只是被利用来作为争取美援的工具,而且没有料到中国革命发展速度这样快。到1948年11月,解放军已直逼长江。美国见事不可为,并为人员安全计,遂下令撤出全部顾问人员。所以“联合顾问团”名义上正式存在只有两个月。
1948年11月间,巴大维总结国民党在军事上失败的原因,历数其军队的腐败无能和失误,主要归之于“一个为政治所左右而军事上不称职的高级司令部所制定的一项不健全的战略”。
另一方面,他说:
“共产党的军事实力,所得到的人民支持,以及策略的巧妙,从一开始就被严重地低估了”;“他们的(军事)领袖都是经过考验的能人,在指挥上一个个都胜过国民党的将领。他们的军队由于正在打胜仗而士气旺盛。”
他得出结论:
唯有一项无限制的美援政策,包括立即使用美国武装部队以阻止共产党南进,才能使国民政府得以在华南保持立足点,以对抗共产党的坚决挺进,然而这样的政策我是决不主张的。…国民党军的完全失败…是不可避免了。
所以,“美军联合顾问团”的撤退也是巴大维的主张。但是,看来他于心有所不甘。
到1949年2月他提出一份详尽的报告,在总结工作的基础上又提出设想将来军事顾问团再回中国的条件:
(1)美国的政策是在亚洲大陆反对共产主义;(2)美国的政策是长期军事援华,并由美国控制援助;(3)进一步放宽对顾问团的行动限制,并且给顾问团提供必需的物资;(4)中国政府积极要求,双方政府有书面协议,对顾问团的任务、范围、作用和后勤的责任有明确规定。
他还提出,如果美国政府决定再派顾问团,就要允许该团人员进入战斗区。
但是,前面已提到巴大维又曾表示,他不主张美国给蒋政权以“无限制的援助”。
这反映了当时美国军人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矛盾心理:一方面他们抱怨政府的某些政策限制束缚手脚,恨不能放手帮助蒋介石大打一场;另一方面,他们也知道美国的军力部署实际上办不到。这一矛盾在日本投降时魏德迈即已遇到,一直到后来在台湾问题上还不断出现。这实际上是无法解决的。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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