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清河有所很不错的民办中学,清河志臻,不仅仅在当地招收学生,在邢台邯郸这些市都挺有吸引力的。而且作为衡水二中所属的志臻系学校,师资和生源都是有保障的。由于去年的高考成绩挺不错,学校的分数更是水涨船高。

不过这两天有家长在留言板上反映自己初二的孩子被该校劝退转学了,估计是还想做最后的争取,希望教育局能够发话,让清河志臻不要开除自己的孩子。

这名同学姓史,是清河志臻初二年级 29 班的学生。家长说学校给出的劝退理由是在孩子的洗漱盆里发现了香烟。家长认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违反校规,学校批评教育一下也正常,可这直接劝退,是不是有点太狠!

家长还称义务教育阶段,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而清河志臻虽然是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算学校校规里有劝退条款,也不能直白的劝退。家长希望相关部门调查核实,敦促学校纠正错误行为,撤销劝退决定,让孩子能重返校园,继续接受教育。

教育局回应的就不是这么简单了,看来还是有内情的。教育局回复这学生确实是志臻学校初二年级的,他不仅携带香烟,还和其他同学聚集抽烟,这行为严重违反了志臻学校的校规校纪。而且,像志臻系这样的学校,对纪律抓的很严,这种影响到其他人的情况,根本就是这类学校的红线。

学校这边说是因为这学生不适应学校的管理模式,经过和家长协商,劝他选择其他学校就读,让他继续接受受教育权利。可家长却发这个留言,显然是认为没协商好,这就有点让人摸不着头脑了,到底是咋协商的?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真能劝退学生转学?这里就涉及到一个比较绕的问题了,义务阶段学校到底能不能劝退学生转学呢?咱都知道,义务教育是强制性的,每个学生都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学校也有义务保障学生完成学业。是不能随便劝退学生的。但是如果学生严重违规违纪,也是可以劝退的,但是要求很严格。

如学生严重违反学校纪律,且屡教不改。参与严重的打架斗殴事件或违法乱纪行为。其他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的行为。从这个学生犯的错误看,就是聚众吸烟,估计还会有屡教不改的问题。

但是校方一定要严格执行劝退程序,明确劝退原因和依据。由学校各个相关部门或主任进行审议,确保劝退决定的合理性和公正性。并且告知家长明确劝退原因、时间和后续安排。

现在的问题就在于这个家长认可不认可学校的安置。但是作为冀南地区最好的高中,家长肯定不舍得孩子离开清河志臻。

但是家长虽然在法理层面上可以拒绝!可到了现实里就成了理论上确实可以,实际操作几乎不太可能实现。因为学校可以采用很多的手段变相地不管这个学生,除非这个孩子的成绩非常的好,学校才有可能改变决定。可是从行为看,基本不太可能。

说到底这种比较好的学校的生源不差你这一个。

你们对这件事儿有啥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