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几位朋友发来Section 899的询问。

要了解Section 899的一些细节,推荐大家直接阅读一些律所和会计事务所的点评。

这里我引用一段MWE的:

拟议

的第 899 条引入了一项美国附加税,可能影响来自对美国企业征收美国认为不公平税收国家的投资者。重要的是,该提案旨在作为一种外交谈判工具,旨在说服外国政府撤销或避免采用美国认为不公平或具有域外效力的税收,包括低税利润规则(UTPRs)、数字服务税(DSTs)和转移利润税(DPTs)。然而,如果按草案通过且未能实现目标税收的撤销,
该规则可能会增加密切持股公司、超高净值家庭、家族办公室、跨国公司和主权投资者的税负

我给大家再翻译一下,那就是只要我认为你的税收制度不合理,对美国不公平,那么你就要改,如果你不改,我就加你的税

那么如果加的话,加多少?针对什么收入加?

附加的起始税率为5%,每年增加5%,四年后封顶为20%。

  • 美国来源的被动收入(FDAPI):包括来自美国来源的股息、利息、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标准预扣税率30%可能升至50%。

  • 美国房地产投资(FIRPTA):出售美国房地产或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及合伙企业分配的收入,目前预扣税率为15%,可能上升至35%。

  • 非美国公司在美业务收入(ECI)

  • 美国分支机构利润税:从美国分支机构汇回非美国母公司的利润

  • 私人基金会投资收入:非美国私人基金会获得的投资收入

需要密切关注美国财政部的评估报告,看看有哪些国家会被认定为不公平(歧视性)税收国

财政部将维护并发布一份季度更新的辖区名单。一些可能受此规则影响的主要辖区和地区示例包括
欧洲大部分地区、亚太地区(如澳大利亚、印度、韩国和日本)、加拿大以及中东地区(如沙特阿拉伯、阿联酋和卡塔尔)
。(MWE)

如果最终税率生效,那么手里持有美元资产的外国投资者——主权基金、对冲基金、家办、个人都会面临税务成本上升。

有关全球税制、税收逐底竞争、美国企业的利润转移、耶伦的最低税问题,智堡有不少历史文章,对技术细节感兴趣的朋友们可以自行搜索阅读,这里不对各个专业名词做解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