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 李长需

“人类幼崽”的可爱,正在被流量绑架。

从日常生活到才艺展示,从“金句段子”到知识科普……不少以“萌娃”为主题的账号动辄拥有几百万、上千万粉丝,成为各大视频、直播平台上的“宠儿”。流量裹挟之下,当孩子的哭笑嬉闹都成生意时,“网红儿童”乱象纷仍。

前不久,国家网信办发布《网信部门持续整治利用未成年人形象不当牟利问题》通告,揭露了短视频平台中,大量违规账号以未成年人形象牟利的现象,并累计处置违规账号1.1万余个。

“网红儿童”现象,对儿童和社会有哪些影响?如何破解这一乱象?

(图源:视觉中国)

【童年,不该被数据丈量 】

今年2月份,拥有2000多万粉丝的4岁小网红“瑶一瑶小肉包”,深陷“萌娃摆拍”的舆论风波。

争议视频中,瑶瑶被男孩故意绊倒摔在坚硬地面上,撕心裂肺的哭声引发质疑。面对指责,瑶瑶母亲说:上次类似场景拍摄效果不佳,这次特意让男孩“轻轻弄一下”。网友还发现,瑶瑶双手通红疑似冻伤,进一步坐实家长“为流量不顾孩子安危”的猜测。

“瑶一瑶小肉包”被摆拍的背后,是媒体根据其广告报价计算的收入,一月广告收入超百万元,一年内广告收入或超1650万元。

(“瑶一瑶小肉包”账号截图)

这不是孤例:3岁女童“小佩琪”被投喂高热量食物,体重飙至70斤;童模妞妞因不配合拍摄被母亲当众踢踹……这些案例背后,是一条完整的产业链——从账号孵化、人设打造到流量变现,孩子的真实面貌被淹没在剧本化的表演中。

在国家网信办发布的《网信部门持续整治利用未成年人形象不当牟利问题》指出,当前利用未成年人形象不当牟利的行为,主要表现在恶搞儿童、博取眼球,虚假摆拍、制造争议,不当言行、歪曲导向,违规引流、规避打击等。

这四种行为,无疑是在算法、资本与贪婪人性的合谋下,对于童年的“数据围猎”。

(图源:视觉中国)

在某些家长眼里,孩子是可以变现的资产,通过对孩子身心的商品化改造,可以获得数额不菲的流量收益。

在数字平台那里,则形成了完美的闭环——算法优先推荐猎奇内容,使得“戏精萌娃”等带有特定标签的孩子,获得超常规曝光;MCN机构则批量生产标准化“萌娃模板”,通过剧本化表演制造虚假童真,形成“反常即流量”的扭曲激励机制;高流量高曝光则使“儿童网红”的商业潜力被看到,各品牌纷纷开始抛出橄榄枝,在拥有粉丝基础的“儿童网红”账号投放各类产品。

如此,童年,正从生命最本真的成长过程,异化为可计算、可优化的数据流。

这不该是童年应有的样子。

(图源:视觉中国)

【不要让孩子在算法的牢笼中提前衰老 】

当4岁儿童说出“我的梦想是成为爆款”时,当8岁孩子认为“点赞量代表我被爱的程度”时,我们有没有意识到,纯净的童年生态,已经变了味儿?

儿童深陷网红圈,凸显的问题不少。

把儿童当作流量工具的行为,已突破道德与法律的双重底线,对儿童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的威胁。比如,让孩子长时间参与拍摄,甚至牺牲其休息和学习时间,会造成孩子的生理透支与学业荒废;让3岁女童日食五餐增至70斤重,要求幼儿无防护表演高空走钢丝,本质上是以儿童健康为代价的虐待式牟利。

而各种过度曝光,不仅让孩子过早接触到成人世界,还可能让其承受与其年龄不相符的网络暴力和容貌焦虑。在镜头前反复表演预设剧本,则会让他们逐渐丧失真实情感表达能力与共情能力。

(图源:视觉中国)

过度物化童年,可能对儿童本人及社会价值观产生不良影响。

部分家长通过炫富等内容吸引流量,不仅会让孩子形成错误的价值观,还可能引发社会的攀比心理,定义所谓“完美小孩”“完美家庭”的错误模板,愈发窄化社会对于如何育儿的路径选择,将财富和物质作为“成功育儿”的唯一价值标准。

更不可忽视的是,“网红儿童”的成功案例,将对超1亿未成年短视频用户的价值观产生负面影响。当某平台儿童美妆博主单场带货突破千万时,其评论区涌现出大量“读书不如当网红”的青少年留言,暴露出流量经济对教育体系的侵蚀。当不少孩子将“成为网红”列为职业理想时,意味着投机取巧已取代脚踏实地成为他们的价值取向,这必然会动摇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基。

(图源:视觉中国)

童年不该成为流量的耗材。当我们在直播间为“天才儿童”喝彩时,更需要看见光鲜背后那些过早凋零的灵魂。治理网红儿童乱象,不仅需要《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的强制力,更需重建社会对童年价值的认识——每个孩子都有权在阳光下自由生长,而非在算法的牢笼中提前衰老。

【守护童年的野性生长 】

儿童网红现象的治理,本质上是一场关于人性与技术关系的哲学较量。唯有在立法中确立童年的神圣地位,在技术设计中植入人文关怀,在商业逻辑中坚守伦理底线,才能让每个孩子真正拥有“不被数据丈量”的童年,让孩子的童年能够野性生长。

在立法上,有必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提高监管水平。

(图源:视觉中国)

近年来,我国已制定《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市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严禁借“网红儿童”牟利以及其他利用网络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时也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严肃查处炒作“网红儿童”行为。

但“网红儿童”法律上依旧处于灰色地带,还有必要进一步制定法律条款,对未成年人参与网络活动进行更为明确的界定,让有关部门有权追究父母强迫未成年人“经营”或“牟利”行为的相应法律责任,削弱父母违背未成年人意愿牟利的动机。

对平台而言,应该重构技术伦理的底层逻辑,为孩子系上更为牢固的安全绳。除了上线未成年人保护模式,并对违反规定的未成年账号进行处置外,平台也应当进一步明确关于未成年人的内容规则。

(图源:视觉中国)

比如,像欧盟《数字服务法》要求的那样,对未成年人内容实施“默认隐私保护”,所有涉及儿童的内容需经双重人工审核;再比如,像美国加州《儿童数据隐私保护法案》规定的那样,不得将未成年人数据用于个性化推荐。这些域外经验表明,建立“数字童年特别保护区”,对儿童账号实施特别管理,是切断流量变现通道最有效的办法。

面对纯真的孩子,或许我们更应该重温卢梭在《爱弥儿》中的警示:“大自然希望儿童在成人以前就要像儿童的样子。”所以,远离“网红”,守护童年的野性生长,不仅关乎孩子的权利,也是为孩子守护住纯真童年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