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在乙巳,时维仲夏,前国脚孙继海所创"嗨球少年"青训机构,突陷舆论漩涡。
有家长张氏,携十二岁稚子张卓毅,诉于网络,称其子因伤退训,竟遭索偿十八万元。
此事经社交媒体发酵,"自由身证明"、"天价赔偿"等词沸沸扬扬,引得万千球迷哗然。
考其始末,张氏夫妇于甲辰年仲春,携子赴大连试训。是时"嗨球"标榜"全免费青训",食宿训赛皆由机构承担,惟需签约至弱冠之年。
张子素怀蹴鞠之志,入选即成主力,朝夕苦练,寒暑无辍。
然至乙巳年孟春,张子膝部剧痛,经三甲医院诊为"胫骨结节炎、髌腱炎、骨裂",医嘱静养。其间教练训诫偶有苛责,致孩童惶惶不可终日,遂生退意。
张氏遂与机构交涉,欲索"自由身证明",俾子转投他处。机构乃索日金五百,岁计十八万,且须按约赔付。
张氏骇然,谓:"吾子不过习艺半载,何至如此?"查他童退训者,或赔万一,或偿五万,未尝有此天价,遂疑机构设局讹诈,愤而诉诸网络,称"规定百万,彼索十八,吾力难及"。
考"嗨球"与家长所签《培训协议》,虽未公开全文,然据知情者言,其条款约以十八载为期,违约金千万。机构称此乃行业惯例,盖因培养成本高昂,年均逾二十万。
张氏虽签契,然未得副本,唯闻机构口头索偿。律师刘某指:"若契约定金过高,显失公平,可诉诸公堂撤销。"然张氏既已签约,便受约束,此乃契约自由之要义。
机构称日耗五百,细核账目:食宿月均六千,训师时薪过百,加之医疗、交通、赛事诸费,年支确在十万上下。
然张氏诘问:"何不见明细?他童退费仅万数,独吾子倍蓰,岂非歧视?"机构或隐其成本结构,致家长疑窦丛生。
张氏归咎训练过剧,致子骨裂。然查青训大纲,十二岁孩童日训不过三时,而张子或加练至四时,或有私训之嫌。教练言语苛责,虽失当,然未构成法律伤害。律师吴某言:"伤病乃运动常态,若因正常训练致损,机构无责;若属过失,则可追偿。"
观中国青训现状,类此纠纷非孤例,究其根源,在于制度缺失。
国际足联《球员身份与转会条例》明定青训补偿机制,然国内仅依《中国足协章程》第十二条,补偿标准模糊。反观欧洲,如德甲青训,球员离队时需支付培养费,按出场次数、年薪比例计算,透明可循。
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格式条款提供方应尽提示义务。若"嗨球"契约中违约金条款未显著标示,张氏可主张无效。然机构若已尽告知之责,则张氏难辞其咎。此案关键,在于举证责任之分配。
网络之上,众说纷纭:有挺孙派力主契约严守,谓:"免费非施舍,违约当受惩。"引韦世豪案例,言其当年赴欧,亦遵行业规则。有悯张派则斥机构"借公益敛财",诘问:"既称免费,何来索赔?"更曝机构资金多赖众筹,年募八百万,仅及支出七成,恐难持续。
更有阴谋论者,揣测张氏欲转投他队,故以舆论施压。青训博主曝聊天记录,显示张氏曾言:"但求自由身,不问金额",或证其诚意不足。然舆论天平渐向机构倾斜,网民多言:"违约者众,若皆效尤,青训何存?"
此案折射中国青训三大痼疾:
其一,公益与商业之悖
"嗨球"标榜全免费,实则依赖资本输血。年耗六百万于教练薪资,二百万于赛事,若无孙继海人脉筹款,恐难维继。然投资者必有回报期许,故设违约金条款,致公益之名与商业之实相冲突。
其二,规则缺位之弊
国内青训契约多仿欧洲,然执行不力。如转会补偿,欧洲按公式计算,国内则凭机构开价。中国足协虽有仲裁委员会,然案牍积压,效率低下。张氏若走仲裁,恐耗时经年,子已过发育期,误人误己。
其三,权益保障之失
青训机构权责不明,伤病风险多由学员自担。张氏之子受伤,机构仅免训费,未涉医疗赔付。反观日本J联赛青训,强制投保运动伤害险,学员受伤可得百万日元补偿。此制若行,可纾解家长之忧。
欲解此困,当行三策:
一曰立法明责
效法德甲,颁行《青少年足球培训条例》,明定补偿计算方式。譬如:以年度培养成本为基,按已训时长折算,最高不逾总额之半。如此既护机构,亦免苛责。
二曰完善仲裁
增设专业足球仲裁庭,聘请退役裁判、律师、队医组成合议庭,限期百日断案。参考国际体育仲裁院(CAS)程序,允许视频举证、专家质证,提升公信力。
三曰健全保险
强制青训机构投保"学员伤残险",保费由机构与学员均摊。学员受伤,由保险公司理赔;若转投他队,新俱乐部补足保费差额。此举可分流风险,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孙继海青训风波,非一人一事之讼,实乃中国足球青训体系之镜鉴。契约精神需恪守,然规则亦当与时俱进。
昔者韦贤有言:"经世致用,贵在通变",今之青训,当取西法之善,合华夏之宜,使少年得以展其才,机构得以续其业,方不负孙郎"十年磨一剑"之苦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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