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湖南高院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一起案件。案件虽小,却引起各大媒体的关注---
湖南某中学禁止学生携带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并鼓励学生举报。学生宋某发现同学周某玩手机,便向老师举报,并从周同学书包里搜出平板电脑交给老师,老师为此奖励宋同学一瓶牛奶。事后,周同学将举报者宋同学打伤。经鉴定,宋同学的人体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因打人者周同学在案发时是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没有追究周同学的刑事责任。因告密而挨打的宋同学提起诉讼,要求周同学、周同学的监护人和所在中学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周同学因宋同学擅自将自己的平板电脑交给老师而将宋同学打伤,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宋同学虽然是为了遵守学校规定而将周同学的平板电脑交给老师,但他擅自拿走他人平板电脑的行为也有不妥,据此可依法减轻周同学的民事责任。而学校鼓励学生之间互相检举的做法引发学生间矛盾,所以学校也应对宋同学的损害结果承担一定过错责任。最终认定由打人者周同学承担50%的民事赔偿责任,学校承担30%的责任,宋同学自行承担20%的责任。
在这份判决书中,法院强调了对学生隐私权的保护,同时批评学校鼓励学生告密的做法属于越界之举。学校应当尊重和保护学生的人格尊严、隐私权等基本权利。涉案学校为落实禁止携带电子产品的校规,通过物质奖励鼓励学生相互监督举报,其目的在于维护教学秩序,但客观上形成了“以举报代管理”的治理效果。一个缺乏边界、鼓励检举的环境,将导致同学之间相互防备、猜忌,甚至引发肢体冲突,对青少年人格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我们的学校里素有鼓励学生打“小报告”的传统,对不少学校和教师来说,学生告密是辅助管理的重要手段。更有甚者,还在学生当中培养告密者。这起案件的判决,对同学之间的告密行为予以否定,应该是社会的一大进步。
《新京报》对这个案件评论说,法院这一判决,体现了司法的规则引领与价值引导作用,向社会公众释放出明确的法律态度,值得点赞。学校有权力采取一定措施保障校规落实,但不能把学生引到互相检举、彼此提防、人人自危的境地。这样不仅会侵害学生的隐私权、人格尊严,也会败坏学校风气。
《中国青年网》评论说,法院的民事判决绝对不是在“鼓励”未成年人之间的殴斗行为,而是在纠正学校的不适当教育。法院这一判决,对引导未成年人培养正确的世界观、法治观的作用,可能远大于赔偿的责任划分。
把检举和告密当作治理手段,不管是对学校还是对社会,都是有毒有害的。
仅存在41年就垮台的前东德就是一个靠告密来统治的国家。这个国家的特务机构“史塔西”不仅大力鼓励公民之间相互举报,还在人群当中发展了大量“线人”,帮助“史塔西”秘密监视身边人的一言一行。
东德政权垮台后,人们到“史塔西”查阅档案,发现举报自己的人竟然是身边的同事、朋友、老师、同学、亲戚,甚至包括自己的父母、子女以及伴侣。有人被迫迁居,因为他曾偷窥狂似的监视邻居;有人离婚,因为他的伴侣正是当年害他坐牢的告密者;有人自杀,因为子女发现自己竟然被父母出卖,与之断绝关系。
关于这一点,我们这个社会也曾经有过痛苦的教训。
有个叫张红兵的人曾在网上发布泣血文章,忏悔上中学时举报自己的母亲在家里说反对文 革的话,导致母亲遭逮捕后被枪决。成年后,张红兵陷入严重的抑郁症状。他说:“有很多次,在梦里我见过她,还像临刑前那样年轻。我跪在地上,紧紧拉着她的手,但又害怕她突然消失。我说:妈妈,不孝儿我给您下跪道歉了!但是她不回答我。在许多梦境里,她从来不和我说话,我相信,这是她对我的一种惩罚。”
对检举告密的鼓励,不仅造成家庭破碎,更在社会上,在人与人之间造成撕裂。在这样的社会里,爱与信任遭到无情的践踏,人人麻木自私,冷酷无情。
鼓励学生告密,不仅会败坏学校的风气,从长远来看,会培养出一批批不以告密为耻,而以告密为荣的人,会让整个社会陷入黑暗和堕落。
在美国生活工作的华人学者南桥撰文说,美国小学老师多半不鼓励小孩打小报告,有的甚至加以惩罚。他的一个同事琳达上小学时,有次老师上课期间有事出去,临走前嘱咐小孩不要闹。老师一走,就有小朋友闹将起来。老师回来后,琳达把这情况报告给老师。当天下午,老师把琳达留下来作为惩罚。
南桥问琳达,老师凭什么惩罚一个不闹的好学生,让捣鬼的学生逍遥法外?琳达回答说:“因为我出卖了团队。”
那么,如何区分“告密”与“正义举报”呢?南桥说---
合理的“告密”,其实属于debunking(揭露真相),whistleblowing(吹哨),这些和告密或许形式上很相近,但是实质上完全不同。对于小孩打小报告(tattle telling),我女儿的阐释是“让人遇到麻烦”,而另外一种“告诉”(telling),则是“不让他人遇到麻烦”,比如某个小孩遇到了危险,老师当然希望你告诉她。这是从动机上进行区别。
身为老师,要告诉孩子们“告密”与“正义举报”的区别在哪里,其关键之处就在于“动机”。你的出发点是为了“陷害他人”还是为了“避免他人受害”。引导学生省察自己的心灵和动机,从而塑造健康的人格和价值观,这是非常好的教育。
在社会上,我们也应该依据是对人们有益还是有害,来区分“告密”和“吹哨”。
比如周口地区临床检验中心医生王淑平,因为从献血人员提出的血样中,发现了惊人的艾滋病感染数字,便不顾重重阻挠上书卫生部,揭露了这一事实。
因为王淑平的举报,河南省于1996年3月开始取缔血站,严厉打击非法采集、倒买倒卖人体血浆的犯罪行为;同时,全国也开始取缔以采血浆营利为目的的大小血站。 王淑平的举报避免许许多多人因输血而感染艾滋病,而她自己却因为举报得罪了某些官员而失去了工作。她之所以不顾个人的得失坚持”吹哨“,是为了民众的健康,其动机是不怕见光的。
艾滋病没有在中国泛滥成灾,王淑平这个名字不该被忘记。
我做调查记者时,曾在各地发展了不少“线人”。这些线人举报的,大都是危害公共利益的行为。曾有人给我电话说,在一个偏僻的村庄里,隐藏着一个土法炼油的作坊。我去那里暗访时,发现土炼油设备就藏在村里一栋民宅里,一旦发生事故,半个村庄都会被炸飞。这件事的举报人不是告密者,而是勇敢的吹哨人,因为他的举报是为了乡亲们的安全。
一个人在采取某个行动之前,一定要省察自己的动机是什么。你们愿意别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待别人,这是人与人之间和睦共处的黄金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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