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车身上

标有醒目的“仅限单人骑行”的标识

然而,总有人因一时侥幸

将安全抛诸脑后

近日,江苏启东法院

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

一40多岁男子坐共享单车车篮

同伴单手骑车,途中摔倒

车篮的男子不治身亡

事件回顾

陈伟与刘强(均系化名)是同住一个小区的好友,都40多岁了。2024年8月11日晚,他们和朋友在烧烤店聚餐饮酒后,陈伟租了一辆共享单车骑行回家,刘强坐在车篮中,陈伟更是单手骑车,另外一只手中还拿着东西。途中,单车突然侧翻,刘强摔倒受伤,虽经全力救治,仍因颅脑损伤不幸离世。经交警部门认定,骑车的陈伟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而他也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构成交通肇事罪,面临法律的严惩。

(点击观看视频)

共享单车的设计

从一开始就明确只为单人骑行服务

车篮仅能承载少量随身物品

违规载人不仅会严重破坏车辆平衡

大幅增加侧翻风险

更可怕的是

骑行过程中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

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不少网友表示:

马路上看到过类似危险举动,太危险了!

共享单车、共享电单车

“花式”载人十分危险

但却屡禁不止

近日

四川珙县街头出现离奇一幕:

五人通过“叠罗汉”的方式

共骑在一辆共享电单车

典型案例

5月22日晚,珙县公安官方平台接到网友举报称,珙县巡场镇有一辆共享电单车同时搭载了5个人,珙县公安局立即开展调查。

网友拍摄的视频截图

经查,5月22日17时许,周某涛在巡场镇金河大道附近扫码驾驶了一辆共享电单车,同时搭载了朋友张某国、郭某杭、郝某铃、王某鑫四人。

5人被警方依法行政处罚

5月25日晚,公安机关发布通报,五人为耍酷在公共场所违规骑行电瓶车的行为,已经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生命珍贵且仅有一次

别让“下不为例”变成“追悔莫及”

再次提醒:

共享单车、共享电单车

只能单人骑行

不能“花式”载人

在骑行的同时

一定不能忽视交通安全

这些注意事项

请务必牢记

编 辑:江贞蓓

审 核:刘 柳

审 定:张文敏

来 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