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三区(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即将推出多孩家庭购房补贴新政!助力安居乐业,幸福再加码!
为积极响应国家生育政策,更好满足群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让广大购房者在绍兴享受更大力度的购房政策优惠。三区将对符合国家多孩生育政策的家庭购买本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补贴。
越城区
01
多孩家庭认定
符合国家政策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由一对夫妻共同生育的二孩、三孩家庭。“二孩”指2016年1月1日(含)后出生的第二孩,“三孩”指2021年5月31日(含)后出生的第三孩;多胞胎家庭按生育个数计算,超过三孩的按三孩标准补贴;合法收养的,计入家庭子女个数。
02
补贴时间、额度及标准
补贴时间:自政策实施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补贴额度:每年补贴额度为5000万元。
补贴标准:购房补贴按所购新建商品住房的面积进行补贴。二孩家庭每平方米补贴1500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三孩家庭每平方米补贴2500元,最高不超过40万元。
03
发放形式
以房票形式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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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醒:具体实施细则以官方公告为准,请认准正规渠道获取信息。
柯桥区
柯桥区多孩家庭购房补贴来了
根据《细则》,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绍兴区(越城、柯桥、上虞)户籍或持有在柯桥区办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在政策实施期内,购买柯桥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按所购新建商品住房的面积进行补贴,二孩家庭每平方米补贴1500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三孩家庭每平方米补贴2500元,最高不超过40万元;超过三孩的家庭按三孩家庭标准补贴。
需要注意的是,多孩家庭购房补贴不能直接抵扣相关部门规定的最低比例首付款,且与“青年安家”购房补贴、高层次人才房票补贴、高校毕业生房票补贴、困难家庭购房补贴等不能在同一套房叠加使用。
另据悉,《细则》明确购房补贴执行时间自2025年5月27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上虞区
上虞区多孩家庭购房补贴
也来了
一、购房补贴执行时间
自2025年5月20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年度补贴总金额为5000万元,按申请人向区便民服务中心房产交易窗口申请时受理登记且审核通过的时间顺序,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二、购房补贴执行标准
二孩家庭可享受的购房补贴为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以网签备案合同上的面积为准)×1500元/平方米,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三孩家庭可享受的购房补贴为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以网签备案合同上的面积为准)×2500元/平方米,最高不超过40万元。
三、购房补贴对象条件
购房补贴申请家庭应当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符合国家政策的多孩家庭(由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的二孩、三孩家庭。“二孩”指2016年1月1日(含)后出生的第二孩,“三孩”指2021年5月31日(含)后出生的第三孩;多胞胎家庭可按生育个数计算,超过三孩(含)的按三孩标准补贴;合法收养的,计入家庭子女个数)。
(2)实施细则实施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在上虞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网签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四、购房补贴申请资料
购房人申请购房补贴应当同时提供以下三个方面的资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2)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付款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家庭所有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合法收养的提供收养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五、申请时间和地点
申请人须在签订网签合同后到区便民服务中心房产交易窗口填写《上虞区多孩家庭购房补贴申请表》,并提交相应申请资料,资料提交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前,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
六、其他
(1)对申请多孩家庭购房补贴的新建商品住房,在办理不动产权证前,除夫妻双方更名外,不得进行购房人变更;自办理不动产权证之日起5年内限制交易。如因故需撤销网签合同备案或提前交易的,应当退还购房补贴资金。
(2)购房补贴的面积为住宅建筑面积,不包含储藏室、地下车位等住宅配套。
(3)符合条件的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享受购房补贴的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首次签订日期为准。
(4)同一家庭按照补贴资金就高原则,最多享受一次优化生育购房补贴(多孩家庭购房补贴或三孩家庭购房房票)。
(5)多孩家庭购房补贴与“筑巢助企”购房补贴、房屋“以旧换新”换购券、人才房票不得同时享受。
(6)申请对象凡出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补贴享受资格;已发放的,予以追回;情节严重的,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7)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上虞区房地产专班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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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支持:
浙江学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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