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维新先驱梁启超一句“少年强则国强”励志百年;如今,在启超故里的侨都江门,有这么一群热血暖心的青年法官,以法之名做实“法护未来 守望侨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值此“六一”国际儿童节到来之际,细数这群有态度、有温度、有深度的专业人士,有她们守护侨都的孩子们,您看着就放心。

蓬江区人民法院黄银平法官

“那些隐秘的角落,更需要法治之光照亮”

黄银平深耕未成年人审判多年,以高度的责任担当,坚持“挽救、教育”初心不变,用温情与赤诚为未成年人点亮新生之路。自负责蓬江区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以来,未有案件被发回重审,所办案例曾入选广东省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案例、江门市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她通过家庭教育指导、一封家书、回访探望、心理辅导、司法救助等多手段、全方位开展帮教工作,与辖区多所学校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受聘为法治副校长,走进辖区中小学校园开展青少年维权讲堂二十余场次,普法人次达四万余名学生。她带领庭室青年干警发扬“敬业、协作、创优、奉献”的精神,为蓬江法院成功创建首个江门市青年文明号;协助创新打造蓬江法院“启明星”未成年人特色司法保护品牌,获最高人民法院重点推介,获全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优秀普法工作项目,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岗位先锋”,荣获江门市关心下一代工作规划优秀个人。

江海区人民法院冯晓莹法官

守公正天平,扬法治正气

冯晓莹从事刑事少年审判工作三年,始终秉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用法律为还途少年点亮回归之路。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通过引入心理干预机制,对其开展法理及感性的教育,并向其父母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其纠正监护失职行为,同时做好判后帮教工作。其审判经验受到新华社客户端、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的宣传报道。2022年以来,冯晓莹先后受聘为法治副校长、校园普法讲师等,通过“沉浸式”模拟法庭,让学生们扮演法官、检察官、辩护人等角色,感受法治的威慑力,其指导的“模拟法庭表演赛”普法项目被评为江海区“十佳”校园普法品牌项目。协助创办江门市首个“校园法官工作站”,延伸审判职能,提高学校普法的针对性、系统性和计划性,受到南方日报等媒体的宣传报道。

新会区人民法院赵淑云法官

知不足而奋进,望远山而力行

赵淑云自2014年从事少年审判工作以来,秉持“惩罚为辅、挽救为主”原则,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并通过长期跟踪帮教,使多名失足少年重回正轨。她就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未成年人犯罪背后普遍隐藏着家庭教育缺失的问题,在《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后,发出了广东省首份《家庭教育令》,并探索性创建了“五个一”判后帮扶机制,强促家庭教育责任落实,取得良好社会效果。2022年她带领团队打造“少审爱立方”项目,实现审判工作与司法保护工作双赢多赢共赢,先后多次获“学习强国”、新华社客户端、人民法院报、民主与法制时报、南方日报等媒体报道,并入选全省法院十大党建创新优秀案例。2017年以来先后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和家庭教育宣讲团讲师等,组织开展模拟法庭、法律小卫士知识竞赛、亲子家庭读书分享会等多形式普法活动。累计撰写调研文章、案例分析、司法建议、办案心得等四十余篇,撰写的多篇案例入选省级以上典型案例。曾先后荣获全国少年法庭先进个人、全省法院岗位能手、江门市审判业务专家等称号。

台山市人民法院肖露法官

兼听则明,偏信则暗

肖露将少年审判“寓教于审”,高度重视庭前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家庭情况、成长经历、性格特点、犯罪原因、监护情况等方面的社会调查,通过调查、分析,从而对每一个未成年被告人开展针对性的教育。积极实施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档案封存,尽可能降低犯罪记录对未成年罪犯造成的负面影响。依法多次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失职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对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助力提升其监护能力;积极开展回访帮教工作,帮助未成年罪犯顺利回归社会。肖露牵头设计“法治教育套餐”,多次联合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开展模拟法庭、送法进校园、进社区等普法活动,覆盖台山辖区内2万余名青少年。

开平市人民法院李萍秀法官

以法为尺,以爱为度

李萍秀从事刑事少年审判工作10年以来,始终秉承“以法正其行,以爱暖其心”的理念,努力在法律框架内为迷途少年点亮一盏灯。她具备最独特的专业能力,善于将法律判断转化为教育契机的智慧。懂得利用“圆桌审判”形式,消除了对抗式庭审的紧张感;也熟练于“心理干预”,关注少年被告的情绪状态;更热衷于“判后帮教”机制,延伸了司法保护的效果。如在审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时,她充分利用“法官+导师”模式,推动未成年人审判与庭后教育相结合的首次探索,通过对罪错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定期判后回访,获浪子回头,跨出少管所后“一封信”的故事获省法院微信公众号宣传报道。

鹤山市人民法院余绮婷法官

慎独明辨,守正不移

余绮婷多年从事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所撰写的《浅析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获评江门市第十届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理论研讨会征文活动二等作品;分别参与鹤山市委、鹤山市委政法委组织的专题调研课题,主笔撰写鹤山法院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调研,从鹤山法院近七年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出发,通过数据统计、案例剖析和审判实践调研,探讨青少年保护及犯罪预防的有效路径。主动参与法治宣传、青少年模拟法庭等普法活动,将专业知识、审判经验、生动案例相结合,向广大学生深入浅出地讲解法律知识,得到积极反馈,有关活动亦获得《人民法院报》等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先后撰写了潘某静遗弃案等案例,多次获评鹤山法院优秀普法工作者、优秀信息员。

恩平市人民法院岑淑君法官

最抚世道人心者,莫过于司法公正;

最暖百姓心田者,莫过于司法为民。

岑淑君始终坚持“未成年人权益最大化”原则,从源头上预防青少年犯罪,同时积极开展判后帮教工作,家庭教育指导、判后回访、协助心理疏导、制发司法建议等社会治理。其中,办理案件中的一名被害人害怕其事件被同学非议、嘲笑,提出转学要求,因其曾经是“问题少女”,且是外国国籍,其他学校不愿意接纳她,她通过多方协调助其复学,该案被省高院、南方日报宣传报道。岑淑君创建恩平法院“向阳花开”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品牌,组建工作专班,推动与市检察院、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联合签订《关于共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做深做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其撰写的《涉侨留守未成年子女违法犯罪问题研究》被江门市法学会评为优秀奖,并被江门法学期刊采用。编写《广东省恩平市人民法院涉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白皮书(2019—2023)》,系统总结近年来涉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和受侵害的基本情况,介绍恩平法院主要做法和成效,并对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为促进涉罪未成年人人格重塑,顺利回归社会提供了案例参考。

排版:谭年安

编辑:古慧琳

审校:何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