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0年,一个美国人费尽周折才让一位小脚妇人答应配合他拍张小脚的照片,当小脚的主人解开裹脚布时,冲出的臭味熏得他忍不住呕吐起来。
三寸金莲是只有中国才有的一种陋习,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兴起的“浪潮”,自此成了许多朝代女性身上的标志特征。
那时候,因为近亲结婚和医疗条件不发达的原因,婴儿的夭折率本来就高,如果在婴儿刚出生后就缠足的话,能存活的就更少了。
所以一般都是等到女儿长到三四岁身体扎实的时候开始缠足,从前没有受过约束的脚突然被布条缠上那种感觉肯定是无法忍受的。
每次缠足都是一个女孩的逝去,因为缠足根本不是用布条一点点收紧,而是硬生生的把脚折进去,用布条紧紧的缠上。
有些时候,进行缠足的人为了图方便,他们就会直接把小女孩的脚骨弄断,然后用布条勒上,不管脚肿成什么样子都不可能放开。
看着小姑娘哭的这么狠,大人们又何尝不心痛,如果可以的话他们也不想让孩子受这种罪,但全国上下都是这么做的,他们也只能跟着一起。
刚裹完脚之后几乎人人都要经历发烧这一步,如果能扛过去都算是幸运的,如果扛不过去,那只能自认倒霉,除了他们的家长之外,没人会心疼他们的孩子。
这种行为残酷无比,当父母的看着孩子受这样的罪心中肯定是不忍的,但等到他们的儿子成婚时,如果未来的儿媳妇是个大脚他们也不会接受。
他们的心疼只存在于自己的孩子身上,对待别人家的孩子还是一样的狠心,等到小姑娘从缠足初期的疼痛忍过去之后,她们就要重新学习走路。
这个过程比起婴儿时期学走路更是艰难无比,小脚本来就走不稳,更不用说还伴随着剧烈的疼痛了,当她们第一次用这双脚站在地上的时候,他们便会感觉到割裂般的疼痛。
有时候还不等她们作何反应,人就已经摔在了地上,她们的脚仿佛踩在了刀刃上,痛的几乎要晕过去。
这些痛苦放在那个年代是每个姑娘都必须要经历的事情,不缠足的话她们就会被当成异类,将来连嫁都嫁不出去。
为了一双小脚无数女子付出了血的代价,更有不少人把美好的生命断送在上边,她们没办法反抗,没有人帮他们反抗。
缠脚的罪不是人能受的了的,当这条步出现在他们脚上的时候就意味着他们要过上钻心蚀骨的生活了。
缠脚的女子起初上厕所的时候都需要其他人帮忙,什么尊严和脸面在这个时候也不敌缠足重要。
小时候是父母为她们缠足,即便是不理解为什么要这么做,但他们也没有反抗的余地,等到长大后她们知道外界对于缠足的看法了,便会自己缠足,从这时候起,她们也成了那个狠心的人。
这双小脚就是她们美貌的象征,谁的脚小谁就是俊俏的,同理大脚的人也就很难嫁出去,这个困扰了女性千百年的难题,终于在日后得到了解放。
当思想逐渐开明的时候,社会上废除的第一项陋习就是缠足,从那时候起不准任何人再缠足,相反的,缠了足的人要“放足”。
缠足难,放足也难,有很多人已经适应了小脚的生活,她们必须依靠布条的缠绕走路,猛然放开,脚就好像没有了借力的工具,连路都走不稳。
刚开始放足的时候他们会用醋泡脚,因为醋有腐蚀性,可以让她们的脚骨变得更软,不过泡脚时受到的疼痛也不是人们能够忍耐的,她们都是强忍着完成的。
放足是件好事,但思想禁锢了千百年的人们也会感到难以接受,她们没办法接受自己引以为傲的小脚在这时候成了落后的象征,她们也无法忍受放足之后别人一样的眼光。
因为她们的脚已经变形,而且还有了刺鼻的气味,放足更像是人们思想的解放,因为从这时候起,新生活也跟着到来了。
信息来源:吕娜.缠放的历史,扭曲的人生:《三寸金莲》赏析[J]金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