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白银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白银市平川区委批准,平川区纪委监委对平川区民政局原局长常鸿瑞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常鸿瑞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离初心使命,触犯纪法底线。违反政治纪律,任职期间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干部失管失察;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工作安排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他人钱款。

常鸿瑞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白银市平川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后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常鸿瑞开除党籍处分;经白银市平川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平川区委批准,由平川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一并移送。

常鸿瑞简历

常鸿瑞,男,汉族,1971年9月出生,甘肃平川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94年8月参加工作,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4.08-1997.05 白银市平川区共和乡干部

1997.05-1999.01 白银市平川区黄峤乡干部

1999.01-2002.09 白银市平川区黄峤乡计生站站长

2002.09-2009.12 白银市平川区政法委正科级干部

2009.12-2010.12 白银市平川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2010.12-2015.07 白银市平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2015.07-2019.05 白银市平川区共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19.05-2019.07 白银市平川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白银市平川区社会组织党委书记

2019.07-2020.07 白银市平川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白银市平川区社会组织党委书记,四级调研员

2020.07-2023.10 白银市平川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白银市平川区社会组织党委书记,三级调研员

2023.10- 白银市平川区民政局三级调研员

来源丨啄木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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