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及线索,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现申请执行人书面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

周凯,男,1973 年 8 月 6 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30326197308064317,住浙江省平阳县麻步镇第三居民区。

被执行人:

王天秀,女,1973年3月16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50322197303162040,住浙江省武义县新宅镇沿溪村下河坑6号。

执行标的:

312804.91元及利息

悬赏期限:

一年(2025年5月9日至2026年5月8日)

悬赏金额:

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

举报电话:

0577-63887599 1730577227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下落或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等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并能使本院执行到位的,给予执行到位金额的5%比例奖励。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被执行人:

叶志远,女,1986年4月13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30326198604132825,住平阳县昆阳镇茶堂路1号。

执行标的:

45260元

悬赏期限:

一年(2025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14日)

悬赏金额:

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

举报电话:

0577-63887961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下落或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等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并能使本院执行到位的,给予执行到位金额的10%比例奖励。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平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来源 平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