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在新疆这片广袤丰饶的土地上,国家除了设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还同时设立了副省部级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拥有省级的经济管理权限),其机构性质为“计划单列的特殊省部级区划和特殊社会组织”。值得一提的是,由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一直担负着屯垦戍边、大搞经济建设和生产的重要使命,因此兵团执行的是“党政军企高度统一”的特殊管理体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所辖垦区内,依照法律、法规自行管理内部行政、司法事务,拥有自己的独立实体和职能机构,其中就包括“兵团公安局”(全称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立足兵团、守护发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是新疆地区的第二大公安警务力量,兵团公安局伴随着生产建设兵团一并成立,后又曾于1975年随兵团建制撤销而撤销,直到1984年4月才恢复组建(实行“兵团—师—垦区”三级建制)。作为兵团的公安工作领导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负责领导、指挥、管理全兵团辖区的公安工作,对兵团党委和公安部党委负责。同时,为了更好的协调兵团公安局和自治区公安厅的工作联系,兵团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按惯例会兼任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一职。

在内设机构和直属机构方面,目前兵团公安局设有警令部、警务督察总队、审计处、警务保障部、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治安管理总队、刑事侦查总队、交通警察总队、法制总队、禁毒总队、科技信息化总队、政治部、直属公安局、兵团警犬教育训练基地等职能部门及相关直属机构 。可以看出,兵团公安局的力量配置和省公安厅(直辖市公安局)的力量配置是对等的。

其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兵团公安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部署、指导、监督全兵团公安工作。

二、组织开展维护国家安全和兵团社会稳定工作,协调处置重大突发案事件,部署指挥重大警务活动。

三、指导监督兵团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兵团各级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开展治安、刑事案件侦查工作。

四、组织指导兵团各级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卫、毒品违法犯罪预防打击等工作。

五、负责兵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兵团各级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和道路治安秩序。

六、指导监督兵团各级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行政复议、警务督察、监管场所管理建设等工作。

七、指导并组织实施兵团公安科学技术工作和技术安全防范、信息化建设、信息通信保障工作。

八、拟订兵团公安机关经费、装备、被装规划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兵团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查处、督办兵团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受理、查办涉及兵团公安机关的信访控告申诉案(事)件,督促、检查、指导兵团各级公安机关信访工作,指导兵团各级公安机关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

十、承办兵团党委、兵团和公安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在局领导班子构成方面,兵团公安局的主要负责人自然是局党委书记、局长(一肩挑),同时还会担任局督察长、兵团党委政法委副书记、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这三个重要职务;而且兵团公安局还设有四名副局长和一位政治部主任(均入选局党委委员),此外兵团公安局特勤局党委书记、局长(一肩挑)也是兵团公安局党委委员之一。(这里额外介绍一下:特勤局系统是实行垂直管理的,各省级公安厅(直辖市公安局、兵团公安局)特勤局的领导上级是公安部特勤局,但出于工作需要在同级公安厅(局)挂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