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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节日将至,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严明纪律规矩,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陕西省渭南市澄城县发改局法制督查股股长张钊收受他人高档白酒问题。2022年5月,张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他人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高档白酒。2025年4月,张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对收受的财物进行退还。
二、陕西省渭南市澄城县尧头斜井财务科科长杨进明违规公款消费问题。2022年2月至2024年6月,杨进明在该单位账务中为他人及本人报销先前垫资购买的烟酒等费用,违规公款消费。2025年1月,杨进明受到警告处分,追缴违法资金。
上述通报的2起典型案例,涉及违规收受他人财物、违规公款消费等问题,这些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暴露出在严管严治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党性观念不强,心无所畏、行无所止,放松自我约束,反映出“四风”问题顽固复杂,必须严抓不放、常抓不懈。
当前,全县正在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牢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做好教育、管理、监督,深化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持续纠治“四风”顽疾。各级党员干部要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案为鉴,时刻紧绷思想防线,自觉坚守纪法底线,廉洁自律、清廉自守。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立足职能职责,抓住要害、扭住关键,对学习教育期间顶风违纪者从严从快从重查处,典型问题公开通报,形成强大震慑,持之以恒筑牢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
来源:澄城县纪委办公室(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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