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公安局长岛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恢复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保证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烟台市公安局长岛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恢复启用5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对以下设备公示如下:

一、卡口设备

1、长岛长山路第二实验学校卡口

2、长岛联岛大桥北端卡口

设备主要对以上设置点位上的违反禁令标志(二校卡口)、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违反禁止标线、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抓拍。

二、违停抓拍设备

1、长岛鹊嘴路与县府街路口违停抓拍球

2、长岛鹊嘴路与乐园大街路口违停抓拍球

设备主要对以上设置点位上的违法停车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抓拍。

三、固定测速设备

长岛联岛大桥南端卡口(限速60)

设备主要对以上设置点位上的超速、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抓拍。

自设备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交通违法行为证据,依法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烟台市公安局长岛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