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庆市全面启动行政检查主体资格清理公示工作,对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权限进行系统梳理和严格审核,切实解决执法主体不明、权责不清等问题,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对标部署要求,明确重点任务。充分结合机构改革后行政执法单位职能调整合并的实际,由市司法局统一组织实施,进行周密安排部署,要求各单位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检查主体严格予以清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检查主体在“行政检查公示上报系统”上报公示,确保“执法必持证、有权不越界”,截至目前,全市已上报238家行政检查主体。

压实清理责任,强化审核把关。采取“单位自查+法制审核+征求意见+社会公示”的方式,对全市行政执法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及受委托执法单位进行全面摸排。行政执法单位上报行政检查主体名单,市县两级司法行政系统严格对照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等,认真核查行政执法主体的性质、执法依据、主体类别、执法职权类型等内容。

建立主体清单,实行动态管理。通过建立行政检查“主体清单”,给执法范围“上户口”,明确执法单位名称,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杜绝“模糊执法”“随意执法”,其中市本级63家单位纳入第一批行政检查主体清单,并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告。为确保执法主体资格的长期规范性,将对主体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并纳入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群众可随时查询执法主体资格,真正实现执法权“阳光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