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6月1日(周日),已列入城市更新计划项目1056个,拆除范围面积累计8988.8h㎡,已通过城市更新专规批复项目744个,计容建筑面积累计23357.5万㎡,按数量规划通过率70.5%,按规模规划通过率66.3%,实施主体公示项目552个,拆除范围面积累计3619.1h㎡,按数量计划实施率52.3%,按规模计划实施率40.3%。
备注:1)以上数据仅针对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进行统计,未含已立项的14个综合整治类城市更新项目,若统计在内,则已列入城市更新计划项目合计1070个;
2)实施主体公示项目实际已公示单个或多个分期均按1个项目进行统计。
看点
01
政策资讯
1.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通知内容:2025年5月28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重点内容如下:
1、关于保障性住房的规划计划。市住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全市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保障性住房规划目标和年度任务。区人民政府同步编制本区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保障居住和公共设施用地供应。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在保障性住房用地规划选址时,统筹做好教育、医疗、交通等设施用地的规划布局。
2、关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的用地来源包括:新供应用地,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依法取得使用权的自有用地,符合条件的未完善征(转)地补偿手续空地以及历史遗留未完善出让手续用地,城中村、旧住宅区、旧工业区、旧商业区等存量房屋拆除建设的用地,其他用地。保障性住房筹集方式包括:购买、租赁或者改造既有居住房屋,改建既有非居住房屋,收购新建商品住房等。
3、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管理。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和监管协议书制度。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户型设计坚持集约、实用原则,以小户型为主,严格按照保障性住房相关建设标准执行。加强保障性住房配套设施建设,确保配套设施与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4、关于保障性住房的质量管理。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实行工程质量全流程监督管理制度,明确主管部门和五方主体(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责任。强化方案设计审查和施工图设计文件抽查,从严施工质量管理,通过分户验收抽样核查和符合性核查等方式加强竣工验收监管,把好质量关。
5、关于保障性住房的资金保障。通过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住房公积金、金融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发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方式,做好保障性住房的资金保障。同时,规范资金管理,明确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资金收支和使用情况进行全流程监管。
政策链接:
https://zjj.sz.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12199916.html
2.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规定》的通知
通知内容:2025年5月22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规定》的通知,重点内容如下:
1、适当调整和拓宽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范围。为解决国有建设用地上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问题,《处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若干意见》原有规定基础上,适当调整和拓宽了处理范围。
2、推行并行办理程序。《处理规定》明确规划、用地、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文件备案、消防验收或者消防备案等手续可并行办理;明确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与执行不影响后续办理环节,特殊情形下购房者办证与开发建设单位欠缴地价等费用缴交分离处理。
3、优化完善处理规则。《处理规定》依法确定以当事人申请为基本原则,并对开发建设主体灭失、国有企业改制等复杂情况分类明确申请主体;增加不动产测绘相关内容,完善和细化规划、用地、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文件备案、消防安全办理审查要求;明确建筑物建成时间的认定;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程序和申请材料。
4、做好政策衔接。《处理规定》实施后,《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处理房地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04〕193号)和《若干意见》相应废止,依据前述文件规定正在处理的不动产可按原规定继续处理,确保新旧政策平稳有序过渡。历史遗留违法私房和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以及历史遗留产业类、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等,不适用《处理规定》。
合一解读:新政解析!深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全面升级
政策链接:
https://www.sz.gov.cn/gkmlpt/content/12/12188/post_12188835.html#749
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通知内容:2025年5月28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重点内容如下:
1、关于申请条件。申请条件主要为:深户、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且累计缴纳5年(具备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的,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等。住房主管部门可以结合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具体情况,调整申请人年龄和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共同申请人户籍等申请条件,具体项目申请条件在项目配售通告中载明。
2、关于资格申请。申请人通过全市统一的住房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提交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资格申请,申请信息包括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住房、户籍、婚姻、社会保险、学历等。资格申请实行诚信申报制度,申请人对申报信息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并作出承诺。资格申请通过后,申请人可以在信息平台申报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的购买意向。
3、关于配售方式。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行现房配售。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配售通告发布后,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项目认购申请,市住房保障实施机构或者区住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组织选房。市住房保障实施机构或者区住房主管部门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可以综合考虑申请家庭户籍、社会保险等因素设置一个或者多个选房队列,按照选房队列先后顺序组织选房。同一队列中的选房顺序以公证摇号方式确定。具体选房队列设置在配售通告中载明。
4、关于封闭管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施严格封闭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变更为商品住房。购房后需退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签订买卖合同满3年后可以向住房主管部门申请在信息平台进行封闭流转,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转让给符合条件的对象,市住房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制定参考价格上限等方式规范转让行为。超过一年无人购买的,住房主管部门可以结合实际情况组织保障性住房专营机构或者其他机构进行回购,回购价格=原购买价格×(1-年折旧系数×建筑物已使用年限),年折旧系数取1%。
5、关于住房使用和监督管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交付使用后,购房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买卖合同约定行使业主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不得出租、擅自转让、擅自抵押、改变住房居住功能等。
政策链接:
https://zjj.sz.gov.cn/hdjlpt/yjzj/answer/43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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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项目资讯
2025年第22周,深圳市共发布拆除重建类权利人核实公示3项,权利人核实公告1项,计划公告1项,计划补充公告1项,规划(草案)公示1项,实施主体公示1项,土地整备类公示3项,旧屋村公示1项,法定图则调整4项。
1、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一览表
1
光明区光明街道东周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权利人核实公示
拟拆除重建面积:74409.8m²
规划容积率:6.1
拟贡献率:46.7%
拟更新方向:R2、C1、C1+R2
申报主体:深圳市钰镌龙投资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大股东为广东绿地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绿地投资有限公司为广州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广州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是绿地集团在华南地区的重要成员企业。公司以房地产开发经营为核心业务,涵盖住宅、商业、办公及城市综合体开发。公司依托绿地集团“做政府所想、为市场所需”的发展理念,深耕华南市场,成功开发多个标杆项目。
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2
南山区南头街道一甲村、常兴新村重点城市更新单元权利人核实公示
拟拆除重建面积:163950m²
拟贡献率:不少于27.8%
拟更新方向:R2、C1
申报主体: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2025年1月7日深圳市海岸建基投资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前期服务商采购。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深圳市海岸建基投资有限公司由深圳市海岸新城投资有限公司和中国建基控股有限公司分别51%和49%控股。
深圳市海岸新城投资有限公司大股东为深圳市海岸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海岸集团诞生于改革开放之初,在中国市场经济和城市化建设的浪潮中,凭借科学稳健的发展思路和灵活规范的管理体制,迅速发展成为实力雄厚的综合型集团公司,形成了地产开发、商业运营、产业投资及运营、物业管理四大业务板块,打造出综合城区、缤纷商业、活力产业、高端商务、品质人居等多元化产品线,员工人数近三千人。
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3
龙华区观澜街道田心村城市更新单元权利人核实公示
拟拆除重建面积:60169.5m²
规划容积率:5.9
拟贡献率:50.4%
拟更新方向:R2
申报主体:深圳市京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由嘉兴稳弘四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99%、嘉兴稳弘十六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实际控制人为金地集团。
金地集团1988年初创于中国深圳,1993年开始经营房地产业务,2001年在上交所上市(600383.SH),是中国较早上市并实现全国化布局的房地产企业。目前业务包括住宅开发与销售、商用地产开发与销售及持有运营、房地产金融、物业服务与社区经营、以网球为核心的体育产业集群运营,开发及持有的住宅及商用地产项目覆盖中国7大区域,50座城市,并在美国覆盖东西海岸的6个不同城市和地区,拥有13个项目。
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4
龙岗区龙城街道乐安居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权利人核实公告
拟拆除重建面积:34059.8m²
申报主体:深圳市盛平股份合作公司。
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5
罗湖区南湖街道向西商业大楼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公告
拟拆除重建面积:3753m²
拟贡献率:不少于30%
拟更新方向:C1
申报主体:深圳市向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6
南山区南山街道华联A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补充公告
拟拆除重建面积:77752m²
拟贡献率:不少于37.1%
拟更新方向:R2(保障房)
申报主体: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00036.SZ)。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大股东为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由河南富鑫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恒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分别占股53.7%、16.5%。为恒裕集团关联企业。
恒裕集团始建于1987年,由香港恒裕控股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历经三十余载的稳健发展与沉淀,集团成长为以房地产开发为核心业务,涵盖金融、矿山、酒店、贸易、商业、物管等领域,资产超过1000亿的现代大型综合性企业集团。恒裕集团扎根深圳辐射珠三角,联袂全球优质资源,领导时代发展步伐,为城市空间事业做出卓著贡献。近10年来,恒裕集团聚焦“城市核心资源运营专家”的发展战略,在房地产综合开发领域,以“匠心·筑经典”为企业理念,在城市核心铸造出一个又一个标杆项目。
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7
龙华区大浪街道龙胜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公示
拟拆除重建面积:13763.7m²
规划容积率:8.8
拟贡献率:59.4%
拟更新方向:R2+C1
申报主体:深圳市大浪龙胜股份合作公司。2024年2月5日,项目通过集资平台选定合作方为深圳市鸿欣投资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的大股东为深圳市鸿荣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鸿荣源集团创立于1991年,历经33年稳健发展,现已发展成为以地产全产业链综合开发、商业运营、产业发展三大板块为核心多元化经营的大型综合性企业集团。在地产综合开发领域,鸿荣源集团多年来坚持投身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一线,依托深圳,深耕湾区,累计综合开发房地产建筑面积逾千万㎡,筑造前海鸿荣源中心、前海壹方中心、龙华壹成中心、香蜜湖熙园、龙岗公园大地等多个极具市场影响力的标杆项目。多年深拓城市更新区域综合开发,以大城运营、产城融合的战略,在大型连片城市更新、产业升级改造及TOD综合体开发等方面,具备丰富的经验。
地块划分图
8
福田区沙头街道文化创意园城市更新单元实施主体公示
拆除重建面积:43453.6m²
规划容积率:8.9
贡献率:40.6%
更新方向:R2+C1、R2
实施主体:深圳市福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由深圳市福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全资控股。
深圳市福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1983年,是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全资国有控股企业,由深圳市福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持有100%股权。福田投控奋力打造集“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平台+国资辅助履职平台”于一体的综合型投资控股公司,统筹推进城市建设开发、体育场馆运营、产业楼宇运营、双碳经济等各项战略任务,充分发挥资本运作、市场化运营上的优势,在全区战略投资、产业导入、国计民生、公共服务等方面,积极履行“国企担当”,贡献“国企力量”,彰显“国企引领”。
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2、土地整备类项目一览表
1
福田区福田街道裕亨花园土地整备项目实施方案公告
整备实施范围面积:15668.7㎡
土地整备实施范围图
2
龙华区大浪街道新石社区石凹马园埔地块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规划(草案)公示
整备实施范围面积:125666m²
留用地面积:60489.8m²
留用地功能:R2
规划容积率:6.3
地块规划示意图
3
坪山区坑梓街道沙田社区天健地块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规划(草案)公示
整备实施范围面积:33333.3m²
留用地面积:11339.9m²
留用地功能:R2
规划容积率:4.6
地块规划示意图
3、旧屋村范围公示一览表
1
南山区南头街道大新南田厦南新路南区城市更新单元(东片区、西片区)
拟拆除重建面积:97612m²
旧屋村面积:22216.7m²
旧屋村范围示意图
4、法定图则调整一览表
1
南山区桃源街道[塘朗山地区]法定图则7-2-4地块
一、法定图则情况
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经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授权,法定图则委员会2025年第9次会议审批通过[塘朗山地区]法定图则7-2-4地块规划调整事项,现予以公布。
二、规划调整情况
2
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中心区地区]法定图则03-16地块
一、法定图则情况
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西丽中心区地区]法定图则03-16地块规划调整事项已经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法定图则委员会2025年第9次会议审批通过,现予以公布。
二、规划调整情况
3
福田区沙头街道[车公庙地区]法定图则07-01、07-03地块
一、法定图则情况
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2001),经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授权,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图则委员会2025年第9次会议审批通过[车公庙地区]法定图则07-01、07-03地块规划调整事项,现予以公布。
二、规划调整情况
4
龙岗区[坪西地区]法定图则04-03地块
一、法定图则情况
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经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授权,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通过《 <深圳市龙岗区[坪西地区]法定图则> 04-03地块技术修正》方案,项目涉及《坪西地区-法定图则》和《宝龙科技城片区-法定图则》,现予以公布。
二、规划调整情况
看点
03
市场资讯
1.土地成交
本周有1宗土地成交信息。
宗地号:T207-0066
竞得人: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宗地位置:沙河街道深湾二路和白石支一街交叉口东南角
土地用途:商业用地
土地面积:15657.68㎡
建筑面积:188000㎡
起始价:228700万元
成交价:228700万元
综合楼面单价:12164.89元/㎡
2.土地挂牌信息
本周有3宗土地挂牌信息。
3.新盘入市
本周有2处新盘入市。
4.房地产市场交易信息
本周深圳市房地产市场交易数据:
备注:统计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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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市场周报
以及
广东省三旧改造行业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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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一城市更新集团,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城市更新开发企业协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房地产租赁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合一城市更新集团创始于2013年,致力于成为专业领先的策略型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全流程服务商。集团业务聚焦于将城市更新、产业运营以及乡村振兴进行高度融合发展,我们致力于通过“旧改+运营”、“园区+基金”双引擎驱动模式,为中国新型城镇化提供系统性的解决方案。
合一业务范围包括政府政策编制顾问、更新整备项目全程顾问(投资开发顾问、全流程开发管理顾问及融资并购)、工改工产业园区策划招商运营等,参与操盘和服务的项目覆盖深圳十个区。合一城市更新集团立足深圳面向湾区,已正式成立东莞、惠州公司、广佛办事处,业务覆盖粤港澳大湾区两岸七城。集团于2017年、2019年荣获中国地产年会年度城市更新运营大奖。2020年,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行业发展研究工作站设立于合一城市更新集团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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