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广西南宁的出租车司机李女士送一位乘客去秀安路,因为堵路原因致使车费用贵了几块钱,这名乘客不仅对她爆粗口还“逃单”拒付车费。

据悉,男子是扬招打了李女士的出租车,因为堵车,出租车走走停停,花了大约40分钟到达目的地,计价器显示车费26元。

男子表示平时车费只需18元,质疑李女士动了手脚,双方争论了几句。

男子最后表示可以支付25元车费,但要索取发票投诉李女士。

李女士则称必须给足额26元才能给发票,之后可以凭发票去有关部门投诉。

两人因一元争执不下,司机李女士选择了报警,而男子态度变得更加失控,爆粗口称自己就是公安人员。

在等待出勤民警的过程中,这名男子自行下了 车,随后就不见了踪影,连一分钱车费都没给。

由于他是招手叫的出租车,因此无法找到这名乘客的联系方式。

李女士说:“当时我就哭了,钱我也可以不要,但是我没有做错!”

律师表示,在乘客上车那一刻,李女士就与其构成了客运合同关系,李女士有义务将乘客运送到目的地,乘客也有义务按照计价器显示的金额,支付相应的乘车费用。

来源:新闻晨报综合看看新闻

编辑:戴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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