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福州市教育局发布
《关于印发福州市2025年秋季
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关于2025年秋季幼儿园
招生工作意见的政策解读》
↓全文戳下图↓
《通知》亮点如下
公办园摇号,学位至少30%
幼儿园招生要优先满足3~6岁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
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儿童
2025年秋季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1
我市公办园(不含部队办园、部分省属部门、省属高校办园和特教学校举办的幼儿园、幼儿班,下同)实行随机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招生方式。
2
各公办园应提供不低于计划招生数30%比例的学位,采取家长报名、随机派位(电脑摇号或其他公平公开的方式)的方式招生,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适当扩大派位招生的比例;剩余的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
3
普惠性民办园的招生方式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引导政府购买普惠性服务民办园参与派位招生。
非普惠性民办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
特教学校举办的幼儿园(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
4
各幼儿园应根据辖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制定幼儿园招生公告(或简章),并最迟在报名开始前1周发布。各幼儿园自主招生原则上优先招收本服务片区的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相关规定的政策照顾对象。实施多孩家庭“长幼随学”,具体细则由各县(市)区确定。
5
五城区使用“榕教之窗”作为幼儿园招生系统,提供幼儿园招生网上预约登记服务,并实施参加招生改革试点园随机派位工作。
6
2025年五城区公办园和参与招生改革的政府购买普惠性服务民办园派位招生的时间统一为7月4日;其他县(市)区招生时间自行确定。
记者 林铭/文
新媒体编辑 陈翔茹
监制 管慧 邱泉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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