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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学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编 合  同

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

第二十二章 仓储合同

第九百一十二条 保管人发现入库仓储物有变质或者其他损坏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

第九百一十三条 保管人发现入库仓储物有变质或者其他损坏,危及其他仓储物的安全和正常保管的,应当催告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作出必要的处置。因情况紧急,保管人可以作出必要的处置;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

● 编辑 张 静

● 责编 王 敏 朱 婷

● 审核 唐 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