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农机手的一封信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2025年06月03日 字体:[ 大 中 小]
广大农民机手朋友们: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农机化事业扶持力度的加大,我市农业机械数量持续增加,对减轻农民劳动强度、提高生产力、活跃城乡经济和加快现代化农业发展步伐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促进农业生产条件改善的同时,也给农机户带来了新的风险,包括财产损失、机手作业时的意外伤害以及作业时对第三方人身财产造成的损害。为了高效、顺畅、安全地开展农业生产,农业农村局提醒您,农业机械要安全操作,安全驾驶,时刻谨记农机安全,在此,真诚希望你们:
一、机具检验合格、证件齐全有效
1、参加作业的联合收割机、拖拉机必须经过农业机械主管部门注册登记,作业机具安全技术性能要达标。
2、参加作业的农业机械驾驶人应持有有效的驾驶证。
二、防护装备齐全、保证作业安全
1、参加作业的联合收割机各旋转及危险部件安全防护装置、照明装置应齐全有效。作业前要对农业机械进行全面的技术保养,特别对拖拉机的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拖拉机和旋耕机的连接部位、旋耕机旋转等重点部位进行认真检查、调整、紧固、确保作业机械安全技术状态良好。
2、参加作业的联合收割机应配有防火帽和合格有效的灭火设备。
3、联合收割机路边停车需备有“停车警示标志”。
三、遵守交通法规、注意安全操作
1、参加作业的驾驶人员要认真遵守交通法规,按照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行驶,自觉维护交通秩序,服从交通指挥,不抢行猛拐,有序通行。
2、严禁无牌、无证、未年检、违法载人、人货混装、疲劳及酒后驾驶操作农业机械等违法违规行为。
3、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播种机等进入作业现场后,要与雇主进行良好沟通,及时了解作业地块中有无障碍物,或障碍物分布等情况,避免机械损坏。禁止非操作人员进入农机作业现场。
4、作业期间发生农机事故的,应当及时向农业机械主管部门报告并接受调查和处理。
为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平稳有序进行,农业农村局将积极为广大机手提供优质、快捷的便民服务,并对农业机械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经检验作业、未随车携带灭火器材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希望参加作业的机手朋友们认真学习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自觉遵守农机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公安和农业部门的安全检查,确保农机作业安全,农业生产顺利进行。
祝农民机手朋友们:人人平安、家家幸福!
辛集市农业农村局宣
以上信息来源于辛集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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