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狗扑、被人打,花数万治伤!打人者却3天出狱,至今不赔不道歉!
谁能想到,一次散步让刘先生摊上了双重伤害。
两只没拴绳的狗突然扑来,刚脱险又遭狗主人暴力袭击,脸部骨折、鲜血直流。
打人者仅被关了3天就回家,不道歉、不赔偿,甚至消失不见!
如今3个月过去,刘先生仍在承受身体和心理的双重创伤,而案件却没有任何结果。
这起冲突背后,真相并不简单。
2月24日下午,刘先生在小区内一条常用人行道上散步。
当他正经过某栋楼前草地时,两只哈士奇突然跑过来,没有牵引绳,也没有狗主人的控制。
猝不及防之下,刘先生被狗扑倒在地。
出于本能的恐惧和惊慌,他一边挣扎脱身,一边朝着不远处站着的两位女士呼救。
这两人被确认是狗的主人,但当时却没有立刻上前帮助,而是站在原地观望。
等到刘先生终于从狗的围攻中滚爬着脱身后,这两位狗主人才慢悠悠地上前把狗带走。
刘先生因为刚刚经历惊吓和摔伤,情绪激动。
他走向狗主人,并质问为何不牵绳遛狗。
这本是一句合理的问话,其中一位狗主人却情绪突然失控,甚至动起手来。
据目击者和现场朋友事后描述,王女士先是用力打掉刘先生耳机,随后趁他低头去捡时抢过手机,紧接着将手机猛砸在他面部。
刘先生当场鼻梁鲜血直流,痛苦呻吟不止。
朋友们立即将他送往医院,诊断结果令人揪心:鼻骨骨折、左侧上颌骨骨折、面部软组织严重损伤。
根据我国法律,若故意行为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即可构成故意伤害罪,需追究刑事责任。
案发次日,当地公安机关即对这起事件立案侦查,并将涉事两位女子带回调查。
经过法医鉴定,刘先生的伤情已达到轻伤二级标准,具备追究刑责的法定基础。
接下来的处理却让人感到意外。
按照一般认知,刑事立案并确认轻伤后,涉案人员应面临刑拘或进一步侦查拘押。
但本案中王女士被拘三天后便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顺利离开看守所。
更让人疑惑的是,自那以后,王女士不再露面,也未曾联系受害者,更未作出任何形式的道歉或赔偿。
媒体多次尝试电话联系,也未能接通。
刘先生这边的医疗费用已花费数万元,而接下来面临的整形修复,预计还需十余万元。
这些高昂费用和心理阴影,都只能他自己承担。
三个月过去,案件仍无进一步公开进展,王女士也未与刘先生达成和解。
刘先生多次咨询律师,得知取保候审虽不代表免刑责,但案件是否起诉、何时起诉,都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维权无门之下,刘先生选择通过网络曝光此事。
他希望通过舆论引起社会关注,推动司法程序早日有明确结果。
他表示,自己并不苛求对方坐牢,只希望获得一个起码的道歉和赔偿。
针对网友为何轻伤还可以放人的疑问,法律专家指出,取保候审是一种合法的刑事强制措施,并不等于免除处罚。
王女士虽然涉嫌故意伤害,但如其本人无前科、态度配合调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被批准取保候审是合法可能。
近年来,因遛狗不牵绳引发冲突的事件屡见不鲜,但真正进入刑事程序的案例并不多见。
公众之所以对本案感到疑虑,是因为伤情明确为轻伤二级,达到刑责标准,施暴行为存在主观恶意。
被害人迄今未获任何赔偿或沟通,涉案人员获释后长期失联、未露面。
这些情况,与公众对法律公平性的期待存在明显落差。
城市中人与犬共处,本应是一种温和共生的关系。
但当一些养犬者忽视最基本的安全义务,不牵绳、不管理,甚至在发生意外后情绪失控采取暴力行为,就极易引发社会矛盾。
刘先生事件再次敲响警钟。
养犬行为若不受规范,后果远远不止被吓一跳那么简单。
目前,该事件已被多家媒体报道,警方也已立案。
公众期待司法机关尽早公布案件进展,依法依规作出处理,让受害者得到应有的安慰,也让社会看到法律的权威和公平。
刘先生的遭遇令人唏嘘,他原本只是日常散步,却被狗扑伤又被人打伤,接着又在法律程序中长时间等待、无从求助。
这不是个案,每一个因他人违法行为受害的人,都不该被冷处理、慢处理,更不应被轻描淡写地搁置。
希望此案能有一个公正的结局,也希望所有人能明白一句朴素的道理。
牵好狗绳,是责任,更是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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