癸卯年仲夏,琼州三亚,有女郎付氏,年方二七,自东三省负笈南洋,习幼师之业,将赴狮城攻研,偕侣张生,侨居琼岛,欲览胜景。

是夕亥时,二人步于市廛,行至椰林道旁,忽觉足下刺痛,若虫豸啮咬。

付女回顾,但见草隙幽光一闪,未辨何物,仓促间以帕裹伤,血渗布帛,状若针孔双现。

归寓所,以清水解之,揉捏良久,未得毒血,呕吐辄作,四肢渐麻。

张生骇甚,决意求医。

子时一刻,二人驱车至琼州中心医馆。付女告医者:"夜行遇毒物啮足,呕逆麻木,恐非善类。"

医观其足,但见微肿,笑曰:"此虫豸所伤耳,庸人自扰。"

遂令验血,候诊逾三刻。血报既出,医者色变,曰:"或为蛇啮,然吾侪未备清毒之剂。"乃更易药吊之,止呕镇静,不置一词。

俄而付女舌强目翻,手足搐搦,气息奄奄。医惧,急遣救护车送至军医署。

及至,晨光熹微,医者以担架置病房,施寻常救心之法,未入重室。

至辰时,气绝而殒。

付氏家贫,慈母早逝,父老农桑,姊弟相依。付女天资颖慧,寒暑不辍,终成家业。今客死他乡,亲族痛彻心扉。

其兄李生泣诉:"姊临危时,屡言'恐是银环',医者竟斥为妄语。琼岛蛇患频仍,医馆岂可无备?"遂出示医案,其载"足生虫啮,破伤风症",未书蛇毒之兆。又传现场图影,足趾双孔宛然,网民皆曰:"此银环蛇啮痕也!"

琼州中心医馆丞曰:"患者自述虫啮,查无肿胀瘀斑,按《蛇伤诊疗规范》,未足为据。且本院素无蛇毒清剂,若强用,反致过敏。"

军医署医正亦辩:"接诊时患者已陷昏迷,施常规急救,流程无谬。"

然网民诘之:"琼岛三院皆储蛇毒清剂,独琼州中心医馆无之,岂非怠忽?"

琼州卫生司闻讯,震怒。即日遣使封存医案,集法医、毒物专家、疫病官会审。

五月初八巳时,司命悬榜曰:"聘岭南蛇类耆宿、京师太医令共勘,七日定谳。"又遣胥吏抚恤家属,许以公断。然付氏宗亲结队哭衙,要求"曝尸验毒,以慰亡灵"。

温州蛇类研究所陈公俊标闻之,曰:"银环蛇啮伤,毒发不过五刻,然死者延宕四时,疑有误诊。"

此事传于网络,瞬成鼎沸,网民议曰:"琼岛蛇祸,岁有闻,医馆岂可不备清剂?"又讽曰:"医者见死不救,较蛇蝎尤毒!"

有司惧舆情,急令彻查。

然付氏芳魂已逝,空留"琼岛蛇祸"之谶,游人闻之色变,夜行皆持竹杖,以铜铃惊蛇。

呜呼!医者仁心,关乎生死,岂可不慎欤?

妮妮曰:蛇者,阴物也,蛰伏草泽,伺人不觉。琼岛地热多湿,蛇豸横行,古已有之,然今世医道昌明,抗毒之剂唾手可得,竟致红颜殒命,岂非人祸耶?

扁鹊见蔡桓公,尚知"疾在腠理"可治,今医者昧于蛇毒,轻忽人命,岂不痛哉!

愿世之医者,常怀怵惕,勿使悲剧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