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在看卷中发现,一些科室的审调报告中关于违纪违法行为分类表述不规范。作为审理室的新人,我一直在恶补专业知识,今天给大家分享一下关于违纪和违法分类的学习笔记,不当之处,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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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纪与违法行为的基本分类

从上表中,可以看到违纪违法行为分别有9种类型。我们先看一下违纪行为各类型常见的表现(党纪处分视角)。

1. 违反政治纪律:如制造政治谣言;对抗组织审查;参与迷信活动等行为。

2.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如违规公款吃喝、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违规公款旅游、违规收受礼金和发放津贴、办公用房超标后不整改、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

3. 违反组织纪律:如不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等行为。

4. 违反廉洁纪律:如权钱交易;违规经商;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等行为。

5.违反群众纪律:如超标准向群众筹资筹劳;克扣群众财物;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村务信息;在社会保障、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等行为。

6. 违反工作纪律:如失职渎职;形式主义;统计造假;对规模性集体访等处置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等行为。

7. 违反生活纪律:如生活作风问题;在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造成不良影响;生活奢靡、铺张浪费、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等行为。

8.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常见于一般违法不构成犯罪行为,如违规生育二胎、因赌博被行政处罚等。

9. 涉嫌犯罪:需移送司法机关的犯罪行为,如受贿、贪污、职务侵占等。

再看一下违法行为各类型常见的表现(政务处分视角)

1. 违反政治要求:如发表不当言论。

2.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同党纪分类。

3. 违反组织要求:如不服从组织安排。

4. 违反廉洁要求:如收受礼品礼金。

5. 损害群众利益:如截留惠民资金。

6. 违反工作要求:如滥用职权。

7. 违反公职人员道德要求:如参与迷信活动。

8. 其他违法:未明确归类的一般违法行为。

9. 涉嫌犯罪:需司法介入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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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适用规则

1.同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案件

相关文书表述:按“六项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犯罪”分类。

2.仅给予政务处分的案件

相关文书表述:按“六项要求+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其他违法+涉嫌犯罪”分类。

3.新旧法规适用原则

对新条例、新法律施行前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原则上适用旧条例、旧法规,但分类和表述按新条例的“六大纪律”、新法规的“六项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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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的处理

1.同一行为在党纪和政务中的不同评价

图片来自龙江县纪委监委公众号

2.仅违纪不违法的行为

图片来自龙江县纪委监委公众号

例1:对抗组织审查

党纪:独立认定为“违反政治纪律”。

政务:不作为独立违法,但可作为法定从重情节,表述为“此外,XXX还存在串供、伪造证据等从重处分情节”。

例2: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

党纪:违反组织纪律。

政务:不独立认定违法,但作为酌定从重情节,表述为“此外,XXX还存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等从重处分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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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中的几点思考

1.党纪侧重“纪律约束”,政务侧重“履职规范”,二者分类体系不同但需衔接。

2. 同时处分时,政务处分分类向党纪靠拢;单独处分时,严格按政务分类标准执行。

3.结合具体案情,区分违纪与违法的构成要件,避免混淆。

4.在撰写审理报告、处分决定书时,严格按照分类规则表述,确保纪法衔接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