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提升伊金霍洛旗综治中心规范化、实战化运行水平,打造全旗矛盾纠纷化解的“汇集地”“集散地”“终结地”,旗委、政府在旗综治中心实行楼长制度,每日安排1名县级领导担任当日“轮值楼长”。主要负责接待来访群众、统筹协调矛盾纠纷化解、督办调度重点工作落实、巡查检查进驻单位工作开展以及其他相关事务,现将6月份的“轮值楼长”公示如下:



丨来源:和谐伊金霍洛

丨责编:苏秭瑶丨校对:苏娜

丨审核:朱肸 张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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