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轰轰轰轰轰轰轰轰……

震耳欲聋的排气管轰鸣声

无视交通法规

声音震耳欲聋

速度、激情、个性

仿佛是“炸街飙车”的标配

他们在路面上放飞自我

怒刷“存在感”

严重扰乱市民群众的正常生活

案例一

5月31日晚7时许,船营交管四中队民警王帅和魏源在北极街执勤时,发现一辆绿色摩托车存在“炸街”行为。民警立即对该车辆进行拦停,发现该车辆涉嫌排气筒改装。经进一步查验车辆后,排除盗抢、拼装等情况,民警对驾驶员依法进行处理并进行批评教育,当事人深刻认识到非法改装驾驶行为的危害性,诚恳认错并立即完成整改,接受相应处罚。

案例二

近日,昌邑交管大队东市中队在执勤时,查获一起驾驶员无证驾驶机动车且涉嫌“飙车炸街”违法车辆。现已将该车驾驶员及涉事车辆带回昌邑大队案管中心,并对其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责令其限期整改,恢复原貌。

案例三

6月2日龙潭交管大队民警在执行巡逻任务时,查处一台排气管存在加装套筒、加装大尾翼的“炸街改装”行为。民警对其炸街行为进行说服教育并对其擅自改变机动车参数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责令限期整改,恢复出厂原貌,当事人意识到非法改装的危害性,并承诺限期整改并和接受处罚,最后在执法终端飙车炸街模块中提交审核。

“飙车炸街”的安全隐患

一、“炸街车”,速度快,遇突发情况难以立即刹住车辆,易造成翻车,存在极为严重的安全问题,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车毁人亡。同时,飙车也妨害他人行车安全,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二、飙车者往往不顾后果,只追求速度的快感,极易导致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导致重伤或死亡,给个人和家庭将带来无尽痛苦。

三、为追求刺激,驾驶人常常私自对车辆进行非法改装。有些驾驶人为了追求低廉的价格,会私自拼装“炸街车”。私自改装和拼装没有经过国家相关质量检验部门的检验,在车辆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上埋下隐患。

四、增加排气管和改变车辆消音将会造成巨大的噪音污染,对周边环境、居民的休息和工作造成巨大的影响。

相关法律链接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2.交通违法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飙车炸街者若存在超速行驶,可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还可能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若存在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等非法改装行为,将被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若存在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等行为,也将面临相应罚款、拘留等处罚。

3.危险驾驶罪:出于竞技、追求刺激等动机,在道路上快速追赶、竞相行驶,情节恶劣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处拘役,并处罚金。

4.交通肇事罪: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5.治安管理处罚:以寻求刺激等为目的,无事生非、追逐正常行驶车辆等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6.噪声污染处罚:违反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交警提示

道路不是赛车场,“飙车炸街”、追逐竞驶,一旦发生了车祸后果则不堪设想。吉林市公安交警将持续加强对此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还“静”于民,确保道路交通更安全、更有序、更文明。

来源: 吉林市公安局交管支队

编辑:刘星彤 审校:熊一黎

主编:曲翱 监制:陈尤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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