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银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管理人开户银行公开遴选邀请函

根据通力电梯有限公司向常熟市人民法院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常熟市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22日作出(2025)苏0581破7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通力电梯有限公司对常熟银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泽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5月22日作出(2025)苏0581破72号决定书,指定江苏百年东吴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规范破产管理人依法履职,保障破产资金安全,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等主体合法权益,根据《常熟市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账户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银泽公司管理人决定采取摇号方式公开遴选管理人账户开立银行,现特邀请申报机构按照本函要求参加本次遴选。如无其他特殊事由,本次遴选的银行将为银泽公司管理人开户行。

一、公司概况

常熟银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4日登记成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涂镔,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1MA22JB7273,住所地为常熟市古里镇白茆增福路2号。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申报机构的基本要求

(一)申报机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持有银保监会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有效《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的银行,并在常熟市设有分支营业机构;

(二)申报机构须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申报机构能够出具书面承诺文件:承诺将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账户资金安全,并确保自管理人发出资金转出通知后最迟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资金转出手续,否则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四)申报机构能够给予管理人优先办理业务绿色通道的承诺及说明文件;

(五)申报机构已经与“融畅”破产审判管理系统对接;

(六)能够依照发改委等13个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推动和保障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履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财金规(2021)274号】完善各项服务。

(七)能够便捷、高效地办理开户、展期、大额资金转出等业务,能够减免管理人账户开立、使用等相关费用,实现破产财产高效分配;

(八)同等条件下,有破产清算案件配套增值服务,指派的承办人员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能够配合管理人工作优先。

(九)同一银行只能有一个位于常熟市的经营主体参与报名,且参与报名的银行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如同一银行在常熟市有多家分支机构的,自行协商后由一家报名,如果多家报名视为无效。

三、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一)申报机构参与本次遴选需准备的报名材料具体如下:

1.参与意向书及服务方案(需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下同);

2.有效的许可证书及其他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指定专门的客户经理、联系方式等;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的承诺;

4.出具书面承诺文件:承诺将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账户资金安全,并确保自管理人发出资金转出通知后最迟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资金转出手续,否则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关于给予优先办理业务绿色通道的承诺及说明文件(请说明以下问题:(1)能否批量对公代发(2)跨行转账费用标准(3)转账单日单笔限额标准(4)管理人账户期限及到期后的处理,账户存续的最长期限,提供便利展期服务(5)开户需提交的申请材料清单(6)申报机构认为其他须说明的问题)。

(二)如有以下文件可一并提交至管理人,管理人将纳入评选范围:

1.在保障账户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关于提高破产资金存款收益的相关举措,至少应包括存款优化建议、利率标准(活期存款利率(非理财产品)、协议存款利率、定期存款利率等)等。

2.优化房地产开发经营及房地产建筑行业信贷服务,提供必要的贷款支持,提供优质的后勤保障服务,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

3.申报机构认为其他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四、机构选定

在报名截止时间后三个工作日内,管理人工作人员将组成评审小组,根据报名银行提交的书面材料,对利率、手续费是否减免、是否提供绿色通道,服务方案和时效,配套增值服务等维度进行打分,评选确定银泽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将选定的结果通知确定的开户银行;如最优条件的竞选人为2家及以上的,管理人将采取摇号的方式从中选定开户银行,对于未被选中的报名银行,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五、费用提示

(一)参加本次报名而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报机构自行承担。

(二)本次申报过程产生的人员、差旅等费用由申报机构自行承担。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申报机构应于2025年6月13日16时前将报名材料(加盖报名机构公章、PDF格式)发至管理人邮箱:584165426@qq.com,邮件标题:常熟银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账户开立银行竞选报名材料,并将书面报名材料邮寄至常熟银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邮寄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养育巷151号苏州商务大厦413室江苏百年东吴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邱律师

电话:13812847071

常熟银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6月4日

供稿清算与破产审判庭

编辑|陈夏芝

排版|戴晓洁

审核|周 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