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2026年度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自主申报工作即将开始

基本条件及申报资料要求

一起来看↓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1.基本条件

(1)本人为临海市户籍的农村居民或界定为农村居民;

(2)2016年1月1日之前没有违反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且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

(3)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两个女孩;

(4)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2.不属于奖励扶助对象

(1)未婚单亲收养的;

(2)受到刑事处罚,尚在服刑期的;

(3)2006年1月1日后由非农业户口转为农业户口;

(4)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含退休);

(5)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基本条件

(1)1933年1月1日后出生;

(2)女方年满49周岁;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申请时间

符合条件对象户进行自主申报,带相应的资料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提交材料。自主申报时间6月1日至8月31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资料

《浙江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请表》《浙江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请表》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二样都要)、各孩子的户口簿或身份证,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材料、丧偶的提供死亡材料)、收养证明、子女死亡证明等相关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本人必须提供相应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材料不齐或无法确认的,不作为本年度确认享受对象。

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家庭

扶助工作咨询电话↓

来源:临海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