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处分自己的财产,为何要遭受刑法的打击,刑法设立赌博犯罪的目的是什么呢?探讨立法目的对于赌博犯罪的构造有何影响?

一、赌博犯罪的社会危害性

现代研究表明,赌博活动可以分为:消遣性赌博与问题性赌博。消遣性赌博主要以财物输赢的方式进行消遣、娱乐,参与者往往不以财物输赢为首要目标,消遣性赌博对于心身健康是有益的,而问题赌博则是一种心理疾病,其对社会是有害的。

问题赌博是一种精神疾病

医学名称:“问题赌博”“赌博成瘾”、“病态赌博”、“强迫性赌博”、“赌博障碍”

诊断依据:美国精神病学会发布的《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

疾病成因:有足够的机会接触并长期反复参与赌博活动(刑法设置赌博犯罪的目的是打掉疾病形成的土壤)

疾病症状:经常沉迷于赌博,需要用越来越多的资金参与赌博才能获得想要的刺激、尝试减少或者停止赌博时会感到焦躁不安或者易怒。

问题赌博的危害:

1、情绪与心理障碍:对于自身无法控制实施赌博活动感到绝望,社会对赌博行为的否定态度也让赌瘾者背负羞耻感。

2、健康水平下降:问题赌博造成的情绪紧张往往导致赌博者形成不良的生活习惯,给赌博者带来心理与精神问题。与酗酒与吸毒者相比问题赌博自杀或者自残率更高。

3、经济损失:染上赌瘾者会难以自制的实施赌博活动,造成自身经济状况恶化,拖累亲友,造成国家财政收入减少而需要国家予以救助。

4、人际关系障碍:问题赌博造成的不良习惯与财务状况的恶化会累及家庭与亲友,会恶化他们的关系。

5、文化伤害,造成自己和生病人无法参与文化共同体的集体活动,对社会文化造成伤害。

6、对于学习与工作的伤害,无法全身心投入工作与生活,造成工作与生活的糟糕表现,甚至丧失工作与生活的机会。

7、导致犯罪活动,赌博活动需要资金,而自身又难以控制自身参与赌博活动,为了筹措资金会引发财产犯罪活动、遗弃虐待家人。

相关数据:

1、受父母影响,难以形成正确的价值观,问题赌博的子女更容易沾染赌瘾恶习,其参与赌博的可能性大约是正常人的四倍。

2、每位赌博者平均会至少会损害10位亲友的利益。

二、赌博犯罪的实质解释

对于对赌博犯罪,我国刑法设置了三个罪名,四种行为。亦即,以营利为目的的聚众赌博、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以赌博为业。

(一)不禁止消遣性赌博

消遣性赌博是对他人身心健康有益的,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有小赌怡情的观念,在法律上也有保护人民群众的正常文娱乐活动的政策,理由也在于此,此类赌博与其他娱乐活动一样对社会有益,没有社会危害性,不是违法犯罪。

(二)无营利目的,系违法而不构成犯罪

1、营利目的是赌博犯罪的构成要件

刑法打击的是问题赌博,而问题赌博的成因是“有足够的机会接触并长期反复参与赌博活动”,打掉问题赌博的形成土壤是刑法设置赌博犯罪的目的与任务。为了实现该目标,刑法设置了营利目的。

我国刑法有很多营利犯,营利犯的理论根据是:营利目的是促使行为人长期、反复从事相关行为的最直接、最普遍、也往往是最重要的动因,只有基于营利目的才能评价为有社会危害性。

我国赌博犯罪都要求以营利目的作为条件。刑法而言,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组织赴境外赌博都要求有营利目的,而治安违法,为赌博提供条件或者参与赌博也需要有营利目的。

2、赌博犯罪营利目的的表现

对于营利目的,人们最熟悉的是缴纳报名费、抽头渔利、获取佣金,这是比较明显的营利目的,现实生活还有很多隐性的营利目的,比如‌概率优势、游戏规则与心理陷阱的结合、资金流动与风险管理、放贷收入等。

3、利用赌博活动增加促进商品交易不属于赌博犯罪的营利目的。

组织赌博犯罪的营利目的是通过从直接管理赌博活动中获取明显高于正常收入的费用,如果设置赌博活动仅仅是为了促进商品交易,不属于开设赌场的营利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