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湖法院徐桥法庭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开庭前,原告孟某与被告阳某在大厅等候时发生言语争吵,被告言语威胁原告,承办法官随即上前予以制止劝导,并从被告言语中发现端倪,看到被告随身携带一黑色包裹,于是要求检查包裹,但被告不予配合,在值庭法警协助下,从被告阳某包裹搜出一把长约20cm管制刀具。值庭法警立即配合承办法官进行紧急处理,对管制刀具依法予以收缴。
在承办法官的严厉责问下,阳某解释说不了解法院的安检规定,疏忽大意将刀具带入法庭。承办法官随即对阳某进行训诫,在法官的教育引导下,阳某不仅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也认识到自己在维系婚姻关系中的不足,庭审得以顺利进行,避免了一起安全隐患。
一直以来,太湖法院高度重视安全保障工作,不断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有效保障法院工作人员和当事人的人身安全,切实维护司法权威。(来源:太湖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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