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好消息!

住建局官方官网发布关于

第7批保租房的重要消息!

房源增加了

另外申请时间延长啦

申请时间延长

一、明皓府50平方米左右一房一厅调整为89套,东明公寓50平方米左右一房一厅调整为124套。调整房源明细详见附件1、2、3。

二、网上认租时间延长至2025年6月7日18:00,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本次认租。

其他内容与原《通告》一致。

附件:

https://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gzgg/content/post_12216069.html

01

认租时间

网上认租时间:网上认租时间延长至2025年6月7日18:00,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本次认租。

配租通告

https://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gzgg/content/post_12196189.html

补充通告

https://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gzgg/content/post_12216069.html

02

认租方式

网上认租:http://zjj.sz.gov.cn/

认租流程:认租家庭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保障性租赁住房认租申请”页面。

03

配租对象及申请条件

本批次住房配租对象为符合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条件的个人。认租本批次住房的,按照资格分为三个队列,具体如下:

(一)第一队列:申请人具有光明区户籍,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且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

(二)第二队列:申请人在光明区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且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三)第三队列:申请人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且累计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上述有关户籍信息以2025年5月26日18:00前属于光明区户籍为准,2025年5月26日18:00及之后户籍从其他区迁入光明区不视为符合“光明区户籍”条件;社保累计时间以2025年5月26日为节点计算

申请人家庭在认租截止日期前,除满足上述队列条件以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以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正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但承租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除外;

3.申请人具备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人才引进迁户核准相关条件;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不受人才引进迁户年龄条件限制(深圳市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详见附件13)。

4.申请人为单身的,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申请人已婚的,须以家庭名义进行申请,申请人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其中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正在就学的除外),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5.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得作为申请人;

6.法律法规、规章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04

房源信息

✅数量:合计1946套

价格

其他房源信息

图源:深圳本地宝小红书

05

配租面积标准

✅配租面积以家庭人口数量为主要考量因素,结合光明房源实际情况,建筑面积标准如下:

1.单身居民可选建筑面积4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2.两人家庭可选建筑面积5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3.三人可选建筑面积7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4.四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建筑面积80、95平方米左右房源;

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以及符合条件的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

申请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照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06

申请流程

图源:深圳本地宝小红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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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柯南(吴德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