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启用电子监控抓拍设备的公告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消 除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打造文明畅通的 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 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定,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保定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在主城区相关点位新增启用电子监控抓拍设备, 现公告如下:
一、新增启用4个点位的电子监控 抓拍设备,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 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 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 辆、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1、建国路(建华大街至朝阳大街) 路段
2、裕康街(康乐路至百花路)路段
3、创业路(丽祥街至瑞祥大街)段
4、阳光大街(东风路至五四路)路段
二、新增启用7个点位的电子监控 抓拍设备,对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 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 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违法行 为进行抓拍
1、复兴路东二环北卡口
2、东二环府河桥南卡口
3、南堤路与朝阳大街交叉口
4、南堤路与莲池大街交叉口
5、西堤路与复兴路交叉口
6、西堤路与天威路交叉口
7、北堤路与永华大街交叉口
以上点位的电子抓拍设备从即日 起开始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结束后, 将在相关路口、路段对所列违法行为进行电子抓拍,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 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 车。为了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请勿违 法行驶。 特此公告
保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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