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可志
王可志,1948年2月2日出生,法库县人。1968月9月,王可志在法库县参加工作,197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法库县三面船粮库保管员、保化组长、党支部副书记、五台子粮库党支部副书记、登仕堡子粮库主任、四家子粮库党支部书记兼粮库主任。
实行经济体制改革以来,王可志在狠抓经济效益的同时,重视粮库的精神文明建设。1993年至1994年,四家子粮库的经济效益,在全县粮食系统中名列前茅。1994年,该粮库减亏50.3万元,被沈阳市粮食管理局评为文明单位。
在开放搞活中,王可志带领全库职工,发扬开拓进取精神,坚持“深化本业、发展跨业、开创新业”三业并举的方针,年年全面完成国家计划内粮油购销、调拨、存储、加工等项任务。同时,积极发展跨业生产经营。1994年,引进小尾寒羊100 多只,养猪 1000多头,还开办商店、饭店等,不仅创收10余万元,还为粮食企业两条线运行打下了基础。1995 年,王可志带领业务员走出法库收购议价粮油,既抵顶国家认购任务,又增加议价经营的粮油数量,为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创造了条件。王可志还坚持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对企业的财务严格管理。同年,在同行业中,四家子粮库的费用水平最低,历史挂帐最少。
1990年,王可志被法库县政府评为优秀企业管理者、“双增双节”优秀企业管理者。同年,被辽宁省粮食厅评为模范生产(工作)者。1991年至1993年,连年被县政府评为优秀企业经营者、优秀经理、优秀工作(经营)者。1994年,分别被评为法库县先进个人、沈阳市先进个人。1995年4月,王可志被沈阳市人民政府授予沈阳市劳动模范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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