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位于我国大陆海岸线西南端,南临北部湾,海岸线长538公里,拥有着丰富的海洋资源和独特的地理位置。
防城港市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区位优势,以司法之力护航海洋生态环境。在世界海洋日到来之际,防城港市两级法院开展了一系列生态保护活动,以多元举措构建海洋生态保护屏障。
组织开展志愿活动
做好“海岸净美”工作
5月30日,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团员青年们来到江山镇海滩开展环境保护志愿服务活动。
海岸边,大家手持垃圾袋、夹子、铲子等工具,沿着海岸线将被海水冲上岸的废弃渔网、包装袋和埋藏在沙土和礁石缝隙中的瓶子、烟头等垃圾一一清理出来。
大家相互协作,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清理,海滩的环境变得更加整洁美丽。此次活动,不仅改善了生态环境,更以实际行动传递了绿色环保理念,让青年们在实践中深刻领悟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了大家守护生态家园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加强部门联动协作
做好红树林保护工作
1
联合发布红树林《司法保护令》
6月5日,港口区人民法院联合港口区检察院、港口区海洋局举办“携力护航蔚蓝 共绘海洋新篇”主题活动,以法治之力共同守护海洋生态环境。
活动当天,港口区人民法院联合港口区检察院正式为红树林发布《司法保护令》,法检两院共同为建立在红树林文化广场的《司法保护令》揭牌,并邀请港口区海洋局参与见证。
该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制定,明确十项禁止行为,包括禁止非法移植、砍伐红树林、禁止其他破坏红树林资源、生态环境等破坏海洋生态环境、侵害红树林的违法行为。
这份为红树林量身定制的保护令,既是司法守护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硬举措”,更是法治力量对生态自然的庄严承诺,旨在提高群众生态保护意识,营造全面参与保护红树林的良好氛围,助推绿色港口建设。
2
净化红树林生长环境
6月5日,在世界海洋日来临之际,东兴市人民法院联合东兴市人民检察院、东兴市税务局,到巫头村开展“千人净滩为海洋减负”志愿服务活动。
清晨,江平镇巫头村天鹅湾笼罩在朦胧烟雨中,潮水退去后的滩涂上散落着星星点点的垃圾。东兴法院党员干警冒雨奔赴巫头村。在绵密的雨幕中,干警们互相协助穿戴雨具、橡胶手套,列队前往天鹅湾红树林区。
干警们踩着被雨水浸润的沙滩,两两为组,手拿着可降解垃圾袋,走进红树林清理垃圾。大家将散落在红树林中的泡沫块、塑料袋、废竹竿、旧渔具等拾捡起来,集中后清运到垃圾收集点。蒙蒙细雨中,一道道身着红色马甲的身影,在潮间带形成流动的风景线。这次行动不仅美化了海岸环境,更是积极践行了海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使命担当。
3
深入红树林自然保护区普法
在位于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内的江山镇,防城区法院联合区检察院、区林业局、防城生态环境局共同开展“学习宣传《广西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 法治护航美丽中国建设”红树林保护主题普法活动。
活动中,干警们围绕今年6月1日起新修订施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结合红树林在防风固沙、净化水质、固碳储碳、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生态功能作用,通过法院办理的破坏红树林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真实案例,阐述红树林保护与生态环境、群众日常生活的紧密联系,释明破坏红树林生态系统的严重后果和将承担的法律责任,教育引导群众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和环保意识,努力推动“像保护眼睛一样守护好红树林”理念深入人心。
深化社会普法覆盖面
做好“全民共护”工作
1
送法到群众身边
为了让保护真正落地生根,港口法院干警来到市场和码头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干警们通过发放环境资源保护宣传手册,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法院典型案例向社区居民们讲解破坏红树林及破坏环境资源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跟渔民们普及从事涉海洋生产生活中需要注意的海洋环境保护等问题,并针对生活中常见的滥伐林木、非法采矿、非法捕捞水产品等问题进行讲解。
此次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引导群众共同参与到环境保护中,鼓励大家成为环境保护的守护者和积极践行者。
2
模拟法庭护生态
6月5日,港口区人民法院企沙人民法庭邀请企沙中学的学生到法庭一同开展“模拟法庭护生态,少年学法卫自然”主题活动。
同学们在干警们的指导下分别扮演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等角色,模拟审判了“非法占用红树林林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一案的审理过程,该案例改编自港口区人民法院办理的一起典型案例。
“同学们,红树林具有净化海水、防风消浪等重要作用,我们要像爱护眼睛一样保护好红树林,共同守护蓝色海湾……”
活动的最后,法官对同学们在模拟法庭表现进行点评表扬,呼吁同学们从生活中去发现、去感受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并教育引导同学们树立环境保护理念。
来源:防城港市两级法院
编辑:黄舒婷
责编:吴凰汇
审核:邓虹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