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多个农村信用联社因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问题被处罚

探针财经 2025年06月03日 17:49山东

探针财经从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官网获悉,2025年5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沧州市分行连续发布13条处罚信息,处罚对象分别为海兴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孟村回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盐山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南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盐山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其相关责任人。

沧银罚决字〔2025〕1-3号处罚信息显示,海兴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时任海兴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主任李某、时任海兴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经理王某平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中国人民银行沧州市分行对海兴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罚款32万元,对两名责任人分别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沧银罚决字〔2025〕4-6号处罚信息显示,孟村回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及时任孟村回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党委委员、副主任殷某磊,时任孟村回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财务会计部经理郝某林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中国人民银行沧州市分行对孟村回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作出罚款23万元,对两名责任人分别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沧银罚决字 〔2025〕7-9号处罚信息显示,盐山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时任盐山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主任王某飞,时任盐山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会计结算部经理李某昱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中国人民银行沧州市分行对盐山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罚款39.5万元,对两名责任人分别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沧银罚决字〔2025〕10-12号处罚信息显示,河北南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时任河北南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林某,时任河北南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经理张某鹏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中国人民银行沧州市分行对河北南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1万元,对两名责任人分别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沧银罚决字〔2025〕13号处罚信息显示,沧州盐山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中国人民银行沧州市分行对沧州盐山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罚款9万元的行政处罚。

图片来源: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