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5)皖0403执恢441号

为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行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一、被执行人信息

朱本玉,男,汉族,1966年11月29日出生,住安徽省凤台县新集镇郭郢村045,身份证号码340421196611292495。

二、执行标的:1455000元。

三、悬赏内容

有关人员提供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申请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申请人承诺自愿支付执行到位款项的15%的悬赏金。

四、其他事项

1、两人以上提供相同线索的,以时间在先为准。

2、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举报线索。

3、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身份及其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5)皖0403执恢1513号

为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行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一、
被执行人信息

王晓义,男,1977年1月20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昭关镇后圩行政村下桥村50号,身份证号码342625197701201692。

二、执行标的:300000元。

三、悬赏内容

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实执行到财产的,按照实际到位数额的10%支付悬赏金。

四、其他事项

1、两人以上提供相同线索的,以时间在先为准。

2、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举报线索。

3、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身份及其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来源:田家庵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