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所长“拉偏架”被免职:警察和稀泥,后果也严重

四岁女孩的哭喊声中,父亲被四人围殴,警察到场后却说:“各自承担医药费,道个歉赔500块完事。”

2025年6月1日,安徽泾县桃花潭景区停车场,江苏游客蔡某一家遭遇了噩梦般的场景。只因拒绝了餐馆“不吃饭不准停车”的无理要求,他被土菜馆老板唐某六及其家人围殴,其4岁女儿目睹全程受惊哭喊。

更令人心寒的是处警结果——桃花潭派出所副所长葛某到场后,竟给出“各自承担医药费,打人者赔礼道歉再付500元误工费”的处理意见。

“这不就是拉偏架吗?”无数网友拍案而起。一周后,联合调查组的通报一锤定音:葛某被免职并党内严重警告,打人者被行拘,餐馆停业整顿,另有4名公职人员被问责。这场看似普通的纠纷,揭开了执法公正的最后一层遮羞布。

1、公共车位变“私家地盘”,一家三口的旅游噩梦

时间倒回6月1日中午。蔡某驾车带妻女来到桃花潭景区,把车停在了标注为“三轮车公共停车位”的位置。公共车位,谁都能停,这本是常识。

可某土菜馆的老板娘王某菊不这么想。“不吃饭不准停!”她强硬要求蔡某挪车。遭到拒绝后,王某菊言语威胁,其丈夫唐某六更是直接动手推搡蔡某。

13时03分54秒,监控拍下暴力升级的瞬间:唐某六挥拳殴打蔡某,王某菊、唐某玉、唐某宝三人一拥而上,拳脚如雨点般落下。蔡某4岁的女儿吓得哇哇大哭,凄厉的哭喊声穿透了整个停车场。

这场多人围殴一人的闹剧持续两分多钟,直到围观群众拉开。蔡某身体多处受伤,经鉴定构成轻微伤。更深的伤在心上——孩子惊恐的眼神,成为这家人端午假期的残酷记忆。

2、派出所副所长的“和稀泥”,为何踩了法律红线?

冲突发生后,桃花潭派出所副所长葛某带队处警。表面看程序完整:送医检查、主持调解、出具意见。但那份调处意见暴露了本质问题:

“各自承担医药费,唐某六向蔡某赔礼道歉并支付500元误工费”。

法律的天平在这里彻底倾斜。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白纸黑字写着: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等行为,情节较轻的才能调解处理。而本案中,四个本地人围殴一个游客,具有明显的暴力性与欺客性质,已构成寻衅滋事,根本不属于“情节较轻”范畴。

更荒唐的是“各自担责”的定性。葛某把受害游客与施暴者置于责任均摊的框架下,暗示蔡某自卫也有错,完全颠倒了是非曲直。这种“各打五十大板”的操作,实则是某些基层民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惰性思维作祟。

3、免职背后,拉偏架执法的三重罪

当联合调查组的通报公布时,葛某的“和稀泥”被定性为“处警不规范、调查取证不认真”。免职处分背后,是拉偏架执法的三重原罪:

第一罪:瓦解法律尊严。警方是法律的执行者,调解书就是具法律效力的文书。当执法者用“和稀泥”代替法律准绳,公众对法治的信任基石就被掏空。

第二罪:助长地域保护。要求游客“自担医药费”的潜台词,本质是偏袒本地经营者。当警徽染上地域色彩,执法的公信力便荡然无存。

第三罪:伤害文旅命脉。一个拉偏架的警察,足以让整座城市蒙羞。网友直言:“谁还敢去泾县旅游?”。文旅产业的生命线是游客安全感,当执法不公的标签贴上,再美的山水也黯然失色。

4、法律利剑出鞘,五人问责的警示意义

舆论发酵后,泾县联合调查组的处理堪称雷霆速度:

打人者付出代价:唐某六、王某菊被行拘7日,唐某玉被拘5日,餐馆停业整顿;

执法者集体担责:从副所长葛某免职,到分管副局长诫勉,再到文旅部门、镇政府负责人追责,五名公职人员被处理。

更值得关注的是问责层次:不仅直接责任人葛某被免职,分管领导、监管部门、属地政府一个都没逃过。这传递出明确信号——执法规范化是系统工程,任何环节失守都将追责。

《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警察不得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葛某的“和稀泥”表面看是方法问题,实则触碰了徇私枉法的红线。免职处分,一点也不冤。

法律是守护公平的最后防线。当副所长在调解书上写下“各自担责”时,他忘记了自己制服肩章上承载的重量。那份免职处分决定,不是舆论的胜利,而是法律的自我校正。

来源:律游记,个人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