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正常行驶,左前方突然冲出来一匹无人看管且受惊的马匹。车辆受损,马受伤。交警队出具事故证明,没有认定事故责任。

马受惊撞车,这种事故不是很常见。其实交通事故中比较常见的是车撞狗。

一般情况下狗的价值远低于马匹,而且撞击导致的损害结果也不同。所以很多时候车撞狗,损失不大,车主都是找自己保险公司理赔,或者自费维修车辆。对于撞死的狗,不是特别名贵的,可能也就算了。

这个案件发生在省道,属于交通事故范畴。在交通事故中,常见的事故责任无法划分的情形包括四种,一是证据灭失或不足,依据交通法律规定,交警队对于事故责任无法查清时,可能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也就是报道中出具的。

二是双方均无过错,例如自然灾害中山体滑坡,落石导致的事故,还有就是野生动物,注意是野生动物;三是复杂连环事故,因果关系复杂,难以确定各方责任;四是双方过错行为交织,例如冰雪路面同时侧滑碰撞,无法量化过错比例。

但是这个案件,首先马匹不属于野生动物,肯定有人饲养,存在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也就是可以找到责任人;其次,证据应该没有缺失,新能源车一般都会有行车记录仪,报道中也提到了看行车记录仪的事,说明有证据证明事故发生过程。所以交警队的行为有点迷惑,由于未接受采访,不知道是出于什么目的没有进行事故责任划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成因无法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车主认为应当划分事故责任,可以选择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核,也可以通过调解或者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

在仅有事故证明的情况下,如何进行赔偿?

单从报道上看,马匹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肯定是有责任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马匹在没有人看管的情况下冲上马路,显然饲养人没有尽到管理义务。车主可以找马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索赔车辆损失。

对于马匹的损失,有没有权利找驾驶员赔偿呢?这就要看车辆行驶中有没有过错,或者违规行为。也就是马匹冲上马路的时间,对于驾驶员来说是否有时间进行制动和避让。如果是突然冲出,来不及制动和避让,车辆也没有超速的等其他违法情形,则不需要承担事故责任。如果是车辆超速,或者马匹冲到路上,驾驶员有足够的时间制动和避让而没有,驾驶员没有尽到谨慎驾驶的义务,则需要承担一定的事故责任。

所以最终还看行车记录仪或其他证据,结合事故发生的全过程进行认定。

那如果马匹受惊撞倒行人怎么办?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肯定要承担侵权责任,除非马匹受惊是行人导致的。所以动物饲养人不仅要享受饲养动物带来的乐趣或收益,也需要承担相应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