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陕西省汉中市南郑新区的王坪村,张扣扣的名字曾一度成为舆论风暴的中心。2018 年春节期间,他的复仇之举,让这个原本宁静的小村庄瞬间陷入了巨大的震惊与悲痛之中。
这起案件在网络上引发了轩然大波,人们对张扣扣的行为动机众说纷纭,有人认为他是为母复仇的 “孝子”,也有人觉得他是仇视社会、借机发泄的危险分子。那么,在这起令人痛心的案件背后,张、王两家究竟有着怎样错综复杂的恩怨情仇呢?
故事要从 1996 年说起,那时的张扣扣年仅 13 岁,还是个懵懂的少年。他的家庭与王自新一家,本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居,在日常生活中,两家人也曾有过互帮互助的时刻,农忙时节彼此搭把手,看似关系融洽。
然而,平静的表象下,却因一些利益纠葛,悄然埋下了矛盾的种子。在承包村里稻米加工厂一事上,两家就产生了分歧。起初,双方达成了一年一换的承包协议,可当王家在第一轮承包中尝到甜头后,便不愿再遵守约定,这让张扣扣的母亲汪秀萍深感不满。
性格直爽、有些争强好胜的汪秀萍,心中的愤懑难以平息,时常在背后议论王自新一家,两家人的关系也因此急转直下,从曾经的邻里和睦,变得如同陌路,甚至充满了敌意。
1996 年 8 月的那个夏日,炽热的阳光似乎也为之后的悲剧渲染了压抑的氛围。王自新的二儿子王富军如往常一样,在自家门前乘凉,而汪秀萍干完农活后,正好从王家门前路过。
这本是再平常不过的场景,却因一个小小的举动,彻底改变了两个家庭的命运。根据王富军的陈述,汪秀萍毫无征兆地朝他吐口水,第一次未吐中,王富军气愤之下骂了句 “疯婆子”。
这一骂,如同点燃了火药桶,脾气火爆的汪秀萍怎肯咽下这口气,随即又吐了一口,这次正中王富军的面门。被如此挑衅,王富军顿时怒不可遏,上前就扇了汪秀萍一巴掌,冲突瞬间升级,双方从口角之争演变成了肢体冲突。
混乱中,王富军的弟弟王正军也加入了厮打,场面愈发失控。汪秀萍的女儿见状,急忙找来一根扁担递给母亲,汪秀萍挥舞着扁担,击中了王正军的额头,王正军吃痛倒地。此时,屋内的王自新听到动静,看到小儿子受伤,情绪激动之下,喊出了那句改变了无数人命运的话:“把她往死里打,打死了老子给他抵命。”
或许王自新只是在气头上口不择言,可谁也没想到,这句冲动的话语,竟在 22 年后一语成谶。听到父亲的 “鼓劲”,王正军从柴火垛里抄起一根木棒,用尽全身力气,朝着汪秀萍的脑门狠狠砸去。
这一击,让汪秀萍当场失去了意识,倒在了血泊之中。张扣扣的父亲张福如见状,心急如焚,赶忙将妻子送往医院,然而,一切都为时已晚,汪秀萍最终还是没能抢救过来,一条鲜活的生命就此消逝。
这起意外,给年仅 13 岁的张扣扣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他亲眼目睹了母亲受伤倒地的惨状,听到了父亲悲痛的呼喊,那一刻,他的世界仿佛崩塌了。
而更让他难以承受的是,由于当时法医条件有限,为了验明死因,法医竟在张家门口直接对母亲进行解剖。张扣扣被迫直面那血腥而残忍的一幕,手术刀划过母亲脑门的场景,深深地烙印在了他的脑海中,成为了他此后人生中挥之不去的噩梦。
据说,在整个过程中,张扣扣紧紧咬着牙,强忍着内心的悲痛,一滴眼泪都没有掉,但他心中的仇恨,却如同种子一般,在黑暗中开始生根发芽。
案件发生后,警方迅速介入调查,很快将相关人员带回审问。最终,法院经过审理认定,王正军举棒的一击是导致汪秀萍死亡的直接原因,因此,王正军需承担主要法律责任。
考虑到王正军行凶时未满 18 周岁,属于未成年人,且能坦白认罪,再加上汪秀萍在事件起因上也存在一定过错,法院依法对王正军从轻处罚,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实际上王正军只在监狱服刑了 4 年,后 3 年为监外执行)。
此外,法院还根据王正军家庭的实际情况,酌情判定其赔偿张家 9600 多元。然而,对于这样的判决结果,张家却难以接受。他们心中充满了疑问和不满,
首先,他们觉得王自新阴险凶狠,很可能是故意让小儿子王正军出面顶罪,毕竟王正军作为未成年人,在法律量刑上会相对从轻;
其次,在与汪秀萍互殴的过程中,王富军也参与其中,可为何他却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再者,张家提出的十万赔偿金额,在他们看来并不过分,毕竟这是一条人命的代价,可法院最终只判赔了 9600 多元,除去办酒席、丧葬费等 8000 元花费,张家人实际到手的赔偿仅有 1600 多元,这让他们感到难以接受。
而且,王自新的大儿子王校军当时还是当地乡政府党政办的主任,这一身份,也让张家怀疑其中是否存在官官相护的情况,认为王正军顶罪或许就是为了维护王家的利益。
张扣扣的姐姐张丽波在接受央视记者采访时,也曾直言不讳地表示:“很多人都出来做假证,人家儿子当官。在农村谁儿子当官,我向着谁说话,这是个事实。”
时光荏苒,一晃 22 年过去了。在这漫长的岁月里,张扣扣的生活并非一帆风顺。初中毕业后,他曾外出打工,去过新疆、广东、浙江等地,尝试过各种工作,却始终未能找到人生的方向。
在打工期间,他还遭遇过求职被骗、误入传销组织等挫折,生活的种种不如意,让他的内心愈发压抑。而母亲的离世和当年案件的判决结果,始终像一块沉重的石头,压在他的心头,那仇恨的火焰,在他心中从未熄灭,反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燃烧得愈发旺盛。
终于,在 2018 年春节前夕,张扣扣发现王正军回村过年,压抑多年的复仇念头瞬间涌上心头,他决定不再忍耐,要为母亲讨回一个 “公道”。
2018 年 2 月 15 日,这个本该是阖家团圆、充满喜庆氛围的除夕,却成为了王坪村的噩梦。中午 12 点过后,王自新的大儿子王校军、小儿子王正军祭祖归来,走在下山的路上。此时,早已守候在一旁的张扣扣,蒙面持刀,如鬼魅般突然窜出。
毫无防备的王正军,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就被张扣扣一刀刺中腹部,倒在了血泊之中。紧接着,张扣扣又转身冲向逃跑的王校军,凭借着年轻力壮,迅速追上了王校军,并在其背后猛刺一刀。
王校军受伤后,跌进了路边的旱沟里,可张扣扣并未就此罢手,他跳进旱沟,对王校军进行了补刀,直至确认两人死亡。杀死王校军兄弟后,张扣扣仍未解心头之恨,他径直来到王自新家中,此时,70 多岁的王自新正坐在家门口,还没弄清楚发生了什么事,就被张扣扣一刀刺死。
随后,张扣扣返回家中,拿起菜刀和预先准备好的装满汽油的酒瓶,来到王校军停车的地方,将小轿车玻璃砸碎,在车后座及尾部泼洒汽油焚烧。做完这一切后,张扣扣一边逃离现场,一边大喊:“22 年的大仇终于得报。”
由于他手持凶器,模样凶狠,村民们都被吓得不敢阻拦,只能眼睁睁看着他离去。
案发后,王坪村村主任王晓明接到王自新家属的电话,得知这一噩耗,顿时如遭雷击。他深知此事的严重性,在确认王家人已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眼前的血腥场景,让他久久回不过神来,这个平静的小村庄,从未发生过如此惨烈的案件。
警方接到报案后,高度重视,迅速联合市、区公安机关展开调查、追捕工作,并发布悬赏通告。而张扣扣在作案后,深知自己已无处可逃,在经过两天的逃亡后,于 2 月 17 日一早,主动到汉中市公安局南郑分局新集派出所投案自首。
在警察的扣押下,他指认了案发现场,并详细交代了整个作案过程。在问询中,张扣扣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还表示原本他还打算杀掉王家的二儿子王富军,只是因为王富军当天在女朋友家帮忙,才让他逃过一劫。当被问及作案动机时,张扣扣毫不犹豫地回答:“为死去的母亲报仇雪恨。”
2019 年 1 月 8 日,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张扣扣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一案。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扣扣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杀人后又故意焚烧他人车辆,造成财物损失数额巨大,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
张扣扣蓄谋报复杀人,选择在除夕之日,当众行凶,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极其严重,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虽事出有因,且有自首情节,但依法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当庭判决张扣扣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张扣扣当庭表示上诉。
2019 年 4 月 11 日,陕西省高级法院对张扣扣案二审开庭审理。经过长达 8 小时的庭审,合议庭评议后,当庭宣判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最终,最高法院裁定核准对张扣扣执行死刑的刑事裁定。2019 年 7 月 17 日,张扣扣被执行死刑,这起备受关注的案件,也终于画上了一个沉重的句号。
张扣扣案的发生,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和深刻的反思。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张扣扣的行为无疑触犯了法律的底线,无论他出于何种动机,都不能成为其违法犯罪的借口。
在现代法治社会中,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基石,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通过合法的途径,如申诉、控告、检举等方式,寻求法律的保护和公正的裁决,而绝不能采取私力报复的手段。
张扣扣选择以暴制暴,不仅无法真正解决问题,反而让自己也陷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让更多的家庭遭受了痛苦。从人情的角度出发,我们也能理解张扣扣内心深处的痛苦与仇恨,少年时期目睹母亲的悲惨遭遇,这对他的心理造成了极大的创伤,多年来心中的怨恨不断积累,最终导致了这场悲剧的发生。
这也提醒我们,在关注案件本身的同时,更要重视对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保护,尤其是那些遭受过重大创伤的孩子,及时给予他们心理疏导和关爱,避免悲剧的重演。
同时,这起案件也反映出在一些农村地区,邻里纠纷的处理和矛盾化解机制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如何更好地协调各方利益,公正、公平地解决纠纷,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是我们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
张扣扣案就像一面镜子,映照出人性、法律与社会现实的复杂交织,它时刻警醒着我们,要敬畏法律,珍视生命,用理性和法治的思维去解决问题,共同构建一个和谐、法治的社会。
参考资料:张扣扣 - 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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