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南宁锣圩镇280亩瓜田遭村民哄抢事件引发广泛关注。瓜农韦先生租地种瓜,采摘后部分尾瓜留在地里,却被众多村民未经允许进入瓜园哄抢。阻拦过程中,双方发生肢体冲突,韦先生报警求助,预估损失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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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后,村干部解释称村民误以为瓜园采摘完毕,尾瓜免费开放才去采摘。但这一说法难以服众,瓜农明确表示未同意免费采摘,村民在被阻拦后仍继续哄抢,这显然已超出“误会”范畴。

这样的哄抢行为实在丢人。从个人偷采到群体哄抢,此类“小恶”行为不仅践踏公平正义,损害农户合法权益,更侵蚀社会诚信体系,消解勤劳致富的价值导向。若对这类微违法行为持续纵容,破窗效应将不断显现。

这起事件为乡村法治建设敲响警钟,亟待强化法治宣传,基层治理也需摒弃“轻小案”思维,完善监督举报机制,莫让此类“丢人”事件再次上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