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肇庆广宁县一女子

因酒后恶意谎报警情

被警方拘留

6月8日凌晨,广宁警方接到一女子报案“某酒吧有人吸毒”。接报后,警方迅速组织警力到场处置。经过全面细致的排查后,并未发现任何涉毒情况。随后民警立即对报警人林某进行调查。

到案后,林某如实供述其因酒后情绪激动,为发泄私愤,拨打110谎报某酒吧内有人吸毒的违法事实。目前,林某(女,37岁,广宁人)因谎报警情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110是重要的社会应急资源

谎报警情属违法行为

请广大群众切勿以身试法

务必依法依规使用报警电话

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来源:广宁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