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温州消防

爆料加微信 :kkwz0577 、WZSK1112

电焊切割属于特种作业

具有高温、易燃、飞溅的特点

若操作不当,防范措施不到位

易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

近日

郑某某在明知自己

未取得电焊特种行业操作证的情况下

仍在温州市洞头区某项目工地

无证进行电焊作业

其行为已构成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

属情节严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

郑某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二日的行政处罚

相关法律科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企业必看

严格核查特种作业人员资质

杜绝 “侥幸心理”!

个人必知

无证上岗 = 违法

保命靠技术,上岗靠证书!

有爆料扫码加小编微信

点击小程序,有什么想说的都可以发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