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宇股份退市,进入退市整理期

2025年6月9日龙宇股份(603003)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监管工作函》。公司将在6月10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为期15个交易日。

2025年5月30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自律监管决定书《关于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被终止上市。

因在2024年4月30日公司2023年度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在2024年5月6日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2025年4月30日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分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第 9.3.7 条等规定,公司股票触及终止上市条件。

此前,在2024年4月29日龙宇股份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据悉,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龙宇股份存在大额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披露、部分贸易业务无商业实质的情形,导致公司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此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一项、《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

董事长徐增增、总经理刘策、董事会秘书张晔侃、财务总监卢玉平对上述行为负有责任,因此上海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以及对以上四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龙宇股份证券虚假陈述一案已被上海金融法院作为示范案例开庭审理。还未申请的投资者可申请索赔。

上海国狮事务所于婷婷律师表示,凡在2019年4月26日—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亏损,并在2024年4月29日收盘仍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即可申请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