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关于发布“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投诉电话的公告》。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不断提高物业服务质量,集中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沧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布投诉电话。具体公告如下↓↓↓关于发布“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投诉电话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不断提高物业服务质量,集中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现将投诉电话公布如下:

一、受理单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投诉方式

投诉分为电话投诉和邮箱投诉(详见附件),市民可在工作日(上午8:30-12:00,14:30-17:30)拨打投诉电话和发送电子邮件进行投诉。

三、投诉范围

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问题、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不及时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服务问题。

四、投诉要求

(一)投诉人应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包括所在小区名称、涉及物业服务企业、具体问题描述等,以便我们及时、准确地调查核实。

(二)投诉内容应真实、客观,严禁故意捏造事实或诬告陷害他人等 。

附件:

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投诉电话

来源:沧州市住房和 城乡 建设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