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时看了一下,但是太突然了……”5月21日,在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镇梧桐大道某小区路口路段,发生一起面包车与小客车相撞,造成两车出现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右转 vs 驶入主路,谁该让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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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转 vs 驶入主路,谁该让谁?

当天,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发现一辆小客车车头左前侧有刮痕,另一辆小型面包车车身右侧凹陷,有明显撞击痕迹。

经查,当天李某驾驶小型面包车沿梧桐大道由桐木镇往象州县方向行驶,行驶至某小区路口处时,欲右转弯进入岔路,而此时韦某驾驶小客车从岔路驶进主道,双方因未注意观察导致发生碰撞。

公安机关依法认定:李某驾驶机动车向右转弯时,没有注意右方来车情况,是造成此事故的一方面原因;韦某驾驶机动车由路外驶入行车道时,没有让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也是造成此事故发生的另一方面原因,双方负此事故的同等责任。

交警提示

驾车通过路口务必集中注意力,严格遵守“转弯让直行、支路让主路”规则,减速慢行、谨慎观察,切勿因一时疏忽酿成大祸!

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麻新宇

内容来源:来宾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