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促进法》
护“未”成长
家教有“法”
“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为进一步提升家庭教育水平,促进家校协同共育,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法治屏障,6月5日,象山区法院“象法有约”团队成员、法官助理、法治副校长李秋梅走进桂林市铁西小学为该校100余名家长代表深入解读《家庭教育促进法》,以“法条解读+案例”模式,让家庭教育立德树人理念深入人心。
大讲堂
开课啦
讲座中,李秋梅以《家庭教育促进法》为纲,结合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实践,从该法的立法背景、立法目的、主要内容到“家庭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法律后果”四大维度展开详细解读。通过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重点阐释了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未成年人品德培养、习惯养成、身心健康等方面的法定职责,深入剖析涉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侵权等典型案例,直观展现缺乏良好家庭教育带来的严重后果,着重强调家庭教育中“尊重、沟通、引导”的重要性,引导家长自觉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让“依法带娃”观念进一步深入人心。
在互动交流环节,家长代表围绕家庭教育中的现实困境,提出“如何平衡工作与亲子陪伴”“青春期孩子管教尺度如何把握”“隔代教育冲突如何调和”等共性问题,李秋梅耐心地逐一给出法律解答与实践指引。通过法律的保障,让家庭教育更加规范化、科学化。
家教有“法”,护“未”成长。象山区法院将延伸司法服务触角,继续推行“点单式”普法,依托一校一法治副校长长效机制,多元化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形成“科学引导、温暖陪伴、法治护航”的未成年人保护生态,共同推动学生的全面发展,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崇法向善的浓厚氛围。
作者:唐柳丽
编辑:唐柳丽
校对:戴嘉隆
初审:马贵君
审核:李思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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